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兴田街道、宁新街道、福兴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罗浮镇、坭陂镇、水口镇。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范围:宁中镇、新陂镇、刁坊镇、合水镇、龙田镇、叶塘镇、永和镇、新圩镇、石马镇、罗岗镇、大坪镇、黄陂镇、黄槐镇、径南镇。
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相关内容: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和平县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


·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市 区 街(路)...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拆迁安置规定的内容包括: 1、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2、住宅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安置。非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将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在买房的过程中,您最关心的就是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现如今大多数的房产基本都是双证齐全的,即同时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购买拥有双证的房子一般都不会有产权纠纷。但是,对于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您购买的时候会担心不能办理过户。那么,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过去我国在不动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不是特别的完善,所以导致人们的产权意识其实也不像现在这么的强烈。到现如今拆迁的时候有很多的老房子其实就是只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有些家庭就特别的担心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是会受到影响的,对这个问题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迁补偿与土地使用权证无关,所谓补偿也是对地面...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的话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就无法自己去处理,这样的话就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那如果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如何处理?首先,应该咨询土地管理局,如果系统中也没有档案的话可以找土地使用证可以找寻相关部门办...


·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用政府公章合法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单位,承包村集体土地,必须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可以说,与镇政府直接签订承包村委会土地的合同无效。镇政府可以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机关。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


·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兴建改良大型水利设施。对生产经营者及水利库区居民有重大影响,所以要正确了解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具体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什么呢?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利枢纽征地补偿国家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新版)·1、依法批准的流域规划中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应当...


·知识产权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约定可以吗
    知识产权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约定可以吗双方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1、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1)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


·租来的土地可以转租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是可以转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


·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国家对于土地使用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一切的土地使用行为必须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郑州市对土地管理也是十分严格,郑州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必须材料齐全,过程把关严格,任何人都不可以超越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依照法律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的,并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征地现象。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我国典型的征地案例,以做相关事件的参考。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1年10月29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以下称淮阴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银川路东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日,淮阴区政府发布《银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