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一、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28楼(东风南路与酒仙桥路交汇处)(本地址为朝阳仲裁委2011年底搬迁后最新地址,2012新址)仲裁委员会电话:64630126 64631709仲裁院调解庭电话:64337019 ,工会调解中心电话:64334021公交路线:乘坐973、413、656、408在南十里居站下车经过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的线路: 445路 424路 413路 408路
656路973路地铁线路:10号线亮马桥站B口出,出站走路三分钟到燕莎桥东公交站转413路公交车在南十里居站下车,往前走约50米即到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朝阳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立案注意事项:1、最好当事人本人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立案时要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如果本人不能去,应当给授权委托书,并将身份证原件交给代理人,朝阳仲裁委立案需要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2、要有能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并填写证据清单,否则不予立案。但对证据要求不严格,有名片、工作证、出入证、考勤卡、工资打卡详单、证人证言都可以。3、请求事项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不予立案。4、提供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工商查询网上打印。朝阳区仲裁委立案大厅提供免费打印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服务。5、对申请书有格式要求,但接收打印件,A4纸张,格式不符可能会被拒收。6、申请人可以选择案前调解。在填写案前调解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申请人,调解时需要携带案前调解收据和个人身份证明,调解期限为15日,如未调解成功,案件将自动转为立案程序。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节假日除外。8、立案受理通知书:朝阳劳动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直接发出受理通知,告之在10-15工作日内会通知(实际会比这个天数长)。9、办理时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审限(实际会比这个天数长)。办理结果状态:依法作出裁决书、调解书或当事人撤诉。



相关内容: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这也就造成了很多的安全隐患。比如说高空坠物的发生。但是现在的很多幼儿园也是建立在城市大厦之中的。那么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怎么做呢?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其实主要就是要避免儿童在外呆的时间过久,或者是应该找个开阔的地方建园。 1....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时限的规定,最长提出认定的时间也就是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当然要是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时限要求就更短了为30日。但现实中却也有可能出现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
    一、合肥工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五至十级伤残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一至四级伤残包括: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辅助器具费(义肢、假眼、轮椅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康复治疗费等。二、《工伤保险条例...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的类别有什么?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的类别有什么? 都说在事业单位供职是“铁饭碗”,多少人争破头都想进事业单位工作,因为其工作稳定,工资有保障。说到工资问题,国家曾多次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对于事业单位中不同工作种类的工资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是如何划分的呢?下面就跟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不同,其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五种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要赔偿吗 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安排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


·结了婚能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结了婚能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二、个人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在夫...


·电子与通信工程承包合同规范是什么?
    电子与通信工程承包合同规范是什么? 我国近几年大型工程以及逐渐完工投入使用,世界瞩目的工程首先考虑的是这个工程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在建造工程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来约束建造商能够认真负责,确保在建造过程中不偷工减料,造成质量上的问题,对于签订合同协议有详细的规定,那电子与通信工程承包合同规范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


·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
    工伤鉴定又称为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过认定确定为工伤,而且由于工伤造成身体残疾、对今后的劳动能力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论是决定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那么,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呢? 一、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一、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二、劳动仲裁开庭的答辩技巧 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