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

律师解答: 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购买学区房提醒:


    1、购买学区房,尽早落户是关键所在。


    即原有户口必须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否则,即使产权属于自己,但仍有可能会面临由于原住户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


    2、注意区分临时学区。


    同一条路或同一个小区里的孩子,并非都会被划分到同一所小学,有的学校会根据每年新生的摸底情况,在学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会有所调整。


    因此,最好不要买处在两个学区分界线附近的二手房,买房前应先到当地教育局咨询当年学区的划分政策,对比近几年学区划分的变动,从中挑选学区较为稳定的二手房。同时,关注学校新政策,部分学校会出台一些政策,如“入学后,几年内不许卖房”、“同一套房子的学生入学,要相隔5年以上”等等。


    3、学位房不等于学区房


    目前,市场中出现的买房送学位和真正意义上的学区房有所不同。学位房大多是开发商将知名学校引进到项目或和知名学校签约,送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子女就学的学位,但该入学学位是有条件的,比如房屋面积、购房时间、房屋价款等,因此这类房屋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学区房。
相关内容: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如今在只有首付款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购买到房产的。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从而获得剩余的房款,不过这种情况下房产是被抵押在银行的,只有按照约定还清了放贷之后才能获得房产完整的所有权。而在贷款购房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分析。   出卖人具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而不订立,能否判决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合同应当被实际履行,除非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有观点认为,应当“要求双方按预约订立本约,...


·一、买房子限购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限购是什么意思?房产限购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各地限购令大致如下:本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不能购买第三套房,外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不能购买第二套房,外地户籍购房必须提供连续若干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具体年限以当地政策为准。2017年具现在购房限购政策如下:1、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哪些(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1.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分类 1、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2、 履行道德义务的...


·新婚姻法前 买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婚前买房的这种情况不一定离婚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都是归其中一个人所有的。所以关于房产的分割,您千万不要臆断,一定要参照我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冷静的对待。如果夫妻双方真的不能够协商处理这件事情的话,也要通过法院依法争取。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前 买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一、新婚姻法前 买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将婚房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个阶段来阐述:...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房屋租赁要签合同,合同里一般会注明房屋租赁双方个人信息、租房期限、租金、押金、保证金等信息,很多人在约定好租房期限后,又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实际上就是对双方诚信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金,而在房屋租赁合同里更为常见,部分房屋租赁合同又称为押金,虽名称不同,但在设立...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一、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处分其份额,当然,这里的份额不是实物上的份额,而应当理解为价值上的份额。 2、共有房屋的买卖,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


·租房合同到期续签还要中介费吗
    租房合同到期续签还要中介费吗一、租房合同到期续签还要中介费吗中介租赁的两种合同情况: ?1、三方合同。租客找到中介,通过中介找到房东,通过三方合谈签订租赁合同。这种方式需要收取一次中介费,通常按房客第一个月租房租金的百分比来支付。通常情况下,续租视为双方当事人依法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延续,不需要再交中介费。2、双方合同。房东委托中介全权代理,中介先将房子租下,再转租给求租人。房客向中介公司支付租金,...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前款规定的货币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