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股东会议,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会议,在进行重大的决定的时候,都是要进行召开股东会议的。那么,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 ?

公司

股东会特别决议

时间:年月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内容: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的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公司股东会于 年 月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股东会应到 人,实到 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实到股东人数超过全部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本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形成的有关规定,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一致通过,本决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如下:

同意向XXX银行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郑重承诺:如过贷款到期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公司愿意接受贵行所有的合法催收措施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出席股东会成员签名:

公司

年月日

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

有限公司

二、股东会议决议可撤销的情况

1、股东会决议无效具有对世性,具有绝对的溯及力。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的判决效力具有对世性,效力及于第三人,具有绝对的溯及力。但是法律是维护交易安全的,对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无效决议而取得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 。

2、股东会决议被撤销后,发生决议自始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但这种溯及力不能及于基于对公司决议的信赖而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不论是公司内部成员,还是在此之外的第三方,只要构成善意,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就不会因这种溯及力而失去效力。

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我们在进行撰写的时候,要将到会的实际人数以及应到的人数和支持会议决定的人数都做出说明。另外,如果是股东会议决议被撤销之后,在股东会议上通过的决议也就失效了,也是需要进行撤销的。





相关内容:

·一、婚姻法赌博负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婚姻法赌博负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婚后男方赌博而欠下的债务,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因为赌债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不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赌债本身非法,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及相关规...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一、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权很难收回这种局面。那么,债权债务处理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呢?律师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债权债务处理中的问题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


·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如何立遗嘱?
    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如何立遗嘱?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应当在确认具体的数额之后订立遗嘱。但是如果遗嘱涉及的继承人只有一个的话,可以通过笼统概括的方式将其名下所有资产留给继承人。所谓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二、遗嘱的执行所谓遗嘱的执行,是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


·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办下来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从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可以审批下来。二、办理流程如下:1、先进行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当日就可完成。2、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4、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按每期未还本金额乘贷款利率等到当期应还利息;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将贷款期间的本利和年金化,每期偿还的本息和均相等。利息计算较复杂,每期利息均不相等,但每期本息和相等。第一期利息为占用本金额乘贷款利率,将每期偿还的等额年金减第一期利息,就是第一期偿还的本金;第二期利息计算,是将第一期偿还的本金从贷款本金总额中减去,得到第二期本金数,再乘贷款利率得第...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1、法院以借条开庭后可能会判原告或者是被告胜诉,这是由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


·欠高利贷两万会有什么后果?
     欠高利贷两万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对方有借条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您还款的。但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其二,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


·短期借款属于资产吗
    生活中某些时刻,因为资金不足,企业往往需要借款,其中短期借款十分常见,那么什么是短期借款呢?短期借款的种类有哪些呢?短期借款属于资产还是负债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作简单介绍。一、什么是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如投资项目,或者为了偿还某项债务,从金融机构如银行等借入的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且在一年之内必须还清借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犯罪,但是它们的犯罪行为都是将公众的自己用非法的手段筹集在一起。但是毕竟这是不同的两个罪名,因此还是存在很多方面的差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概念不同 前者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是什么?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外来人口占据各大城市的居民比例一直在增加,有些单位响应政府的号召,也会帮助员工进行买房。公积金是近些年来,我国为适应社会发展出现的一项新的金融项目,很多人会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购买物品,那么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是什么呢。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是什么?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