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管辖转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不管什么类型的案件,都应该由合适的法院管辖,如果存在管辖权异议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转移管辖。民事案件如此,刑事案件也是这样。我国刑诉法中对管辖权转移做出了解释,那么,刑事诉讼法管辖转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不妨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一、刑事诉讼法管辖转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刑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刑罚是什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
·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自身情况和量刑相结合达到特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可判定为缓刑,执行缓刑的人可被称为社区服刑人员。他们必须遵守法规、服从管理,仅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在社区内进行服刑的同时被公安机关监视。已经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可以减刑吗?以下是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条件: 一、《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减刑相关规定 第十四章 考核 第四十八条 司法所应当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接...
·刑法修正案九缓刑有哪些规定 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是惩治犯罪,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国家的安全、利益。刑法对于犯罪人员不仅是定罪,重要的还在于量刑。通过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量刑,才能够惩治犯罪人员。但是,我国的法律也是具有宽松性的,让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也是法律的追求。对此,我国法律规定了缓刑的制度,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缓刑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 在许多民事行为,特别是经济类活动中,行为人之间对某经济事项存在异议、发生经济纠纷时,往往会通过仲裁或诉讼渠道来解决,在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和裁定后,执行部门就要按判决和裁定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果执行不及时、不到位就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那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呢? 一、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概念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三款),是指在执...
·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猥亵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猥亵手段有哪些? 猥亵这种行为在当今社会是很常见的,同时实施猥亵行为的人也可能会涉及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但是现实生活中您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是特别熟悉,总是喜欢将该罪名简称为猥亵罪,并且想知道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这就涉及到猥亵罪立案标准的问题,下面来为您解答。 一、猥亵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
·拘役缓刑期间限制都有哪些 拘役缓刑期间限制都有哪些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
·拘役逃逸是什么处罚 拘役逃逸是什么处罚拘役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么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么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
·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的认定 它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此处的非法,固然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但丢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对一些行政规章的违反算不算本罪的非法呢?此处应采取广义解释,这是符合本罪的立法精神的,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和人民的合法利益。 虽然《 刑法》 和有关司法解释没有对非法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作出具体界定,但根据《刑法》 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非法经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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