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
·如何写聚众斗殴罪的辩护词 刑辩律师在为被告人提供保护的时候,包括书面的辩护与口头辩护,其中书面辩护就是些辩护词,而口头辩护则是指庭审辩论。对于不同的犯罪辩护词的内容不同,那么这个聚众斗殴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周某家属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其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庭参与庭审。经过庭前详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及多次会见被告人,根据法律和事实,辩护...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 一、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他的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坦白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标准是什么?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
·中国刑法溯及力原则 法律是处于不断修改的过程中的,法律修改之后就涉及到新法的溯及力问题,溯及力决定了新法颁布前的一个特定阶段适用新法还是旧法的问题,刑法也不例外的涉及到新法颁布后的溯及力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国刑法溯及力原则的有关规定。一、中国刑法溯及力原则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
·一般销售伪劣种子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销售伪劣种子罪是怎么处罚的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如果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1、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判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
·江苏省盗窃罪的量刑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现在的盗窃罪主要是发生在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比较突出一些,而且这部分犯罪嫌疑人可能在第一次偷盗得逞以后,将来盗窃的物品都是由小向大,由一个人向团伙作案发展的,可能直接给我国公民和国家带来的财产损失都是越来越多的.接下来我们主要是针对江苏省盗窃罪的量刑的参考依据进行详细的介绍. 江苏省盗窃罪的量刑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
·被判拘役会关在哪里执行 被判拘役会关在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
·刑法224条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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