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事务是由劳动部门管理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伤认定办法也会随之定期更新。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关系者人们的生命安全,园林等绿化工程的质量则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环境的空气质量。为了是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双方可能会约定质保金,不同的工程的质保金的规定是有差异的,你是否知道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么?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那么,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怀孕女职工也付出了劳动,企业应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军事作用上,在平时没有战争的状态下,其最主要的还是用于民事生活中。大多数的情况下,为了使人防工程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很多开发商往往将人防工程改造成为地下商铺,那么,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嗲下商铺是可以买卖的,但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事。人防工程为公用工程,所有权为...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如何构成的?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王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2、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为故意,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至于谋取的是个人还是单位的不正当利益,所谋求的不正...
·一、职工丧葬假可以请几天及工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 一、职工丧葬假可以请几天及工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
·加班小时怎么算工资 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在施工进行前或者进行中有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如期完成,这样就达不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此时我们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变更,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变更,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日期变更的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
·无社保有工作抚养权能争取到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判时,通常都是考虑双方,哪一个更适合孩子成长。那么无社保有工作抚养权能争取到吗?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1、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题目。 夫妻离...
·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对于尚未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属行政区域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开发区人社部门积极予以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时,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积极主动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联系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