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一直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所以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也是非常重要,文章说明了纳税时的五项费用,分别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契税,以及印花税。对于每种税收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正应为有了法律规定我们才可以如此有条不紊的进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文章了。



相关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2023新年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2018新年有哪些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注册资本多少才是大公司?
    注册资本多少是大公司是怎么规定的与注册资本无关,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才可以叫大公司。国际常用以下5个指标来衡量:创业的核心技术;规模经济,也就是成本优势;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品牌价值;资源垄断。公司大不大跟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必然的关系。当然,一般情况下,公司规模大,其注册资本必然大。注册资本是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注册资本与所有股东的责任是可以...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两种典型的公司,分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公司的设立方式还有经营方式不同,所以名称也就不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都是要设立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的设立由股东全体决议内容。那么公司法关于股份制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集资公司会怎样?
    非法集资是国家大力打击的,它的涉案金额大,受害人员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由公司组织进行的非法集资危害则更大,国家对非法集资公司的打击力度更大。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以及非法集资公司会怎样,以更好地对非法集资进行防范。 一、非法集资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


·公司搬迁政府怎么补偿
    具体需要赔偿以下内容:其一、因被征收而搬迁的公司的房屋价值的补偿;其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其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


·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当中规定的优先购买权这是针对购买公司内部的股份的这件事情,如果公司当中有股东想要转让自己的股份,一般都是在股东放弃购买权的情况下才能转让给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也是约束公司的股权转让过程当中的相关程序的,下面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一、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股东之间基于相互...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一般应当盖总公司的章,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
    公司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我么知道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的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因为在公司的成立过程中需要很多的资金来周转公司,因此对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规定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公司的顺利注册,那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企业信用包括生产制造企业在信用管理中,对企业法人性质的客户进行的赊销,即产品信用销售。还涉及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以及使用即期汇款付款和预付货款方式以外的贸易方式所产生的信用。但是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企业信用更多的依法经营方面的要求。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且情节严重的,属于严...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任何人不能够侵犯公司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