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



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感情无法继续维系下去的时候选择离婚,但就我国的情况来看,离婚的方式有多种,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的方式包括几种

离婚的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律法规,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相关的法定手续。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公民只有通过下述两种途径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像分居多长时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说法是不存在的。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如何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2、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

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二)如何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离婚时需提交的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

(1) 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是有人就会问了,不是还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吗?其实这并不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我们姑且将他看作是诉讼离婚当中演变出来的吧。更多离婚方式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石家庄市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石家庄市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上级主管部...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的内容主要有赔偿费用的义务支付人、应该支付国家赔偿的情形等,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机关认为不予受理决定错误的...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还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


·婚姻存续期间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是一点婚姻关系破裂,原来的共有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协商沟通后,进行分割。分割是建立在双发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的财产分割。那么,离婚房屋析产单独所有的规定都有哪些? 什么是离婚析产?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二、约定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指夫妻双方)...


·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我国城市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论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都显示出一个较高的比例,离婚会带来诸多问题,比如对有孩子的家庭,离婚之后孩子的归属问题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有两个孩子,那么这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这些都是关系到当事人和孩子的切身利益的问题,所以法律对此都有明文规定,那么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具体标准吧。 一、孩子分配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


·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
     婚外同居在法律上称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称为姘居。那在法律中,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吗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见,离...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并不会因为具有过错就剥夺了这样的权利。与协议离婚一样,起诉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但由于具体的离婚方式不同因此所需要的材料肯定也是不同的,那么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


·离婚财产官司输了律师费由谁出?
    离婚财产官司输了律师费由谁出?由败诉方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考以下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