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一、何谓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并购贷款的交易架构有哪些?
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主要是用于并购有控制权的收购项目,适用于以下的交易架构:
1、PE收购:大型股权并购基金一般都会利用利息节税收益来增加交易的回报。由于基金主要是从事投资活动而不是经营活动,基金本身是无法申请并购贷款,就算贷款也不能抵免税负,但透过专业的安排交易架构,PE所投资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请并购贷款,也可以以税务筹划,利用利息抵税。
2、MBO/LBO:从MBO本身的动作模式、特点和作用来看,如果交易及后继整合重组方案设计得当,由管理层作为发起人成立企业作为收购方,可以债权(银行并购贷款、发行债券)融资。
3、RTO,反向收购:即通过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壳公司)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上市公司对其反向收购,以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并购交易角度来看,反向收购的两阶段都是以实现控制为目的。
4、大股东增持:在国外,大股东的持股往往是市场用来推测未来股价表现的重要指标。观察大股东用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来融资进行增持,更可以看出大股东对后市的企业回报与资金成本的推测。
三、为什么在并购交易中会大量运用并购贷款?
为并购交易提供信贷融资是国外银行一项常见的重要业务。商业银行在投行的牵头下加入银团贷款,有的银行则在提供贷款的同时,直接担任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参与交易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来说,并购贷款不同于普通贷款的地方在于其不是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作为借款的条件,而是以被并购对象的偿债能力作为条件。由于并购贷款的特殊性,其回报往往比一般贷款要高。
而且,中国商业银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再发展下去,减少息差的业务,增加收费类收入是重要战略。故此,不少商业银行都大力拓展投行业务,把核心竞争力从资产负债表的竞争转为以人才、服务团队的竞争。并购贷款正好一次性为客户提供商业银行跟投资银行的综合方案。最后,银行也希望透过开发发放并购融资的资金,把资产从传统的跟房地产有关的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跟客户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分散至其他的经济领域,包括跨国并购的本、外币贷款,丰富资产组合多元化、分散系统风险。
综上所述,银行推出的并购贷款对于缺乏资金的并购方来说,无疑是一剂良药。并购方凭借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达到收购的目的。此外,从银行拿到的并购贷款利率通常比较低,可以为并购方降低并购业务的成本。对于银行来说,这种贷款属于优质贷款,也乐于发放。



相关内容: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2、分期还款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拖欠的债务到期应当偿还。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确实...


·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一、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


·已经写好的借条可以涂改吗
    已经写好的借条可以涂改吗?1、已经写好的借条一般是不可以随意涂改的,但如果借条是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是有法律效力的。2、通常借条上的关键要素,应该无涂改、无异议。比如,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原来是写伍万元,现在被涂改为捌万元,这样就容易引发争议。如果发现借条确实写错了的话,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应该重新写一张正确、无涂改、无遗漏的完整借条。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应写清...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钱时,应如何打借条1.夫妻双方签字...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1、 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1) 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 000万元,这样,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资产数额比较大,从而保证它在发行公司债券后,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它具有封...


·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
    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 一、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 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2、有时货款无归的风险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


·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在多少天内进行缴纳在驾驶人领取
    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在多少天内进行缴纳在驾驶人领取到交警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15天内没有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


·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怎么办?
    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怎么办?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款,但对于赌博的债务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而定:1、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不还钱,法律也不会予以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2、在赌博中,向他人借款并打下欠条,欠条上写的是因为其他原因,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赌债的,债务人就应当偿还,对于债务人不偿还的,需要债权人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有能力偿还或拒绝偿还或有证据...


·夫妻一方可以贷款担保吗?
    夫妻一方可以贷款担保吗? 一、夫妻一方可以贷款担保吗? 可以的; 要想夫妻一方作为另一方的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声明是个人债务,而不能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以财产作为担保,也不必须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3.不能有损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对双方法律关系不知情的人的利益。 二、贷款担保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营活动,如果炒股有赢利,也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损失后,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也就是说,一方本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