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法律效果?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代位权并非自合同的关系发生之时就为债权人所享有,换言之就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债上都存在代位权。它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发生。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已届履行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法律效果?
1、对债务人的效力
虽然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权利行使的结果仍归属于债务人,即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或有关权利归于消灭,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债务人。代位权并非是优先受偿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受领时,债权人才可代位受领,但仍将受领的财产列为债务人总财产之列,以作为强制执行之预备。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
2、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对于第三人即次债务人来讲,无论权利是由债务人还是由债权人代位行使,对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及利益均无影响。因此,凡是第三人对抗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均可用以对抗债权人,如同时履行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权。需要指出的是,第三人不得以其与债权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必须应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务人作出履行。否则,不仅构成对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构成妨害,而且因其到期不履行债务而承担违约责任。
3、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权人行使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因而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也不得超出债权的范围。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时虽可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不得专供清偿自己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自己受领的财产清偿自己的债权,需经债务人同意且必须是仅有一个债权人。如果有数个债权人时,对各个债权的清偿,应依法律规定的清偿原则,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其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已由数个债权人分享,或由数个债权人平均分担,则其支出的费用应优先受偿。
由此可见,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代位权成立的法律效果体现在对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的效力上。对于债权人而言,行使代位权就可以获得对债务人财产的优先求偿权。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分析的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具有哪些法律效果的相关知识。



相关内容:

·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都有哪些条款?
    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都有哪些条款? 公司并购是公司之间合作的一种形式,影视公司开展并购需要双方签署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通过协议书条款的形式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那么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一般怎么写?下面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文,和您做个分享。 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某影视公司 乙方:某某市影视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如下...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按照约定发行的有价证券称之为公司债券。有价证券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因而债券的持有者和公司的发行人之间便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公司到期后根据约定偿清债务,则这种关系就会解除。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1、到期一次直接偿还债券:在债券整个偿还期内,溢价或折价都已全部摊销,因此,无论当初是按面值发行还是...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应该怎么办?民间借贷是当下比较方便的一种资金周转的方式,它相对于银行的借款更加灵活方便,同时其借贷利息也比银行要高,这样的借贷方式主要是用于短期的周转资金,但是这样的方式最大的危机就是借钱者不还钱进而导致民事纠纷,出借方会因为没有相对的抵押而导致资金无法追回而造成损失,那么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一、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1、民间借贷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应当向法院...


·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多长时间? 一、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费和罚没款返还需要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但并不是所有的诉讼费都可以得到返还。 二、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


·参与型公司债券是什么
    参与型公司债券是什么 债券是金融市场除了股票和基金外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它主要是以一种借款的方式向外界发放债权,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证券分为很多种类,它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通的划分。而债券中的参与型公司债券是什么?以下我们就对其进行相关了解。 一、债权的定义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


·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相信您都知道,有关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它有不少事项需要注意,否则处理的结果可能对您不利。那么,在实践中,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处理债务纠纷有何事项需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 (1)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


·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男方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钱结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协议怎样写?
     很多公司在市场中因为运行不力而出现了转让给有资产能力的其他公司的现象,但是转让的过程中肯定在公司内部连带着很多的债务问题,那么,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协议怎样写?其实只要在转让协议中详细标明债务或者债权的详细信息就可以得到转让后的继续履行保障。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协议怎样写? 公司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提起债务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须...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1、法律并未对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进行明确,诉讼也可以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对于通知应以何种方式进行,法律并未加以明确。在这里,通知系单方的法律行为,通知方式并无严格限制,可以是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也可以是登报形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