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委托收款协议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收款协议模板的内容是什么?委托收款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可以委托收款的事项以及委托收款的的方式比较多,可以委托银行或者也可以委托他人,委托他人时,为了使行为合法和避免日后引起纠纷,需要双方签订委托收款协议,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委托收款的含义以及常见的委托收款协议模板。委托收款协议模板的内容是什么委托收款协议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 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销售货款 元,实际代收货款金额以乙方为该项目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代收款项信息为:收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2、甲方承诺:上述款项的收取事宜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视同甲方收到 (这里需要填写建设方的公司名称)支付的商品混凝土货款。3、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收款。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4、发生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里应填建设方公司的名称) 不承担上述委托事项的法律责任。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新增事宜以补充协议体现。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争议解决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面我们介绍的委托收款协议模板,您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填写委托收款协议模板,委托收款适用的范围特别广,因此很多人都喜欢用委托收款,委托收款协议可以起到很好的约定作用,可以为日后发生纠纷作为依据,因此您一定要对委托收款协议引起重视,不要因为麻烦而忽略。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公司的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吗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


·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两年?还是无期限限制?如果允许撤销权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撤销权,则可以将对方的利益置于一种危险境地,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为您解答。(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2023中是怎么承担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中是怎么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二、最...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对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处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有闯红灯行为,也是不用扣分罚款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闯红灯不用被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1、前轮压线 在等红绿灯时,由于被前面大车遮挡了视线,在前车走了之后,跟在后面的车才发现又红灯,而此时前轮已经压线了。其实,这时车...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原文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释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
    离婚协书债权债务方面怎么写?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如果不是笼统的约定债权或者债务全部由一方来承担的话,那最好是写明确一些比较好,这样可以避免纠...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 (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 (...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要求还款处理,拒不还款的可以强制执行处理。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法院会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


·可转债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哪些条例?
    可转债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哪些条例? 在如今的社会上,我们国家的人民币一直都在贬值,为了不让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放着贬值,我们很多人就想到了去做投资买股票,但是有些公司就会利用一些手段来骗取您的钱,国家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也是指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那么可转债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哪些条例呢,下面您就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可转债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哪些条例? 可转债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债务1、连带债务:是指在法律规定下或者两个或多个当事人自主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债务关系,其中任意一人可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一旦其中一人偿还债务完成,则其它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失,然后各债务人内部之间各自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这其中的各个债务人之间就是连带债务关系。2、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多个债务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原因,对同一债权人产生的共同债务责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