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法院管辖地是哪里? 行政强制执行法院管辖地是哪里? 一、行政强制执行法院管辖地是哪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征地补偿的提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
·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 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 一、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 监视居住的地址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二)便于监视、管理; (三)能够保证办...
·2023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可以在本村没有宅基地家庭之间才能转让,并且要到乡政府申请,县政府审核,最后乡政府给村民下发相关文件的时候转让才是合法的。相反如果没有经过申请就私自转让的是不合法的。2、家庭联产承包耕地的使用权转让必须要经过村委会建立档案,才是合法的。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村、农村合作社等)的话...
·上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上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
·农村土地确权时,承包地亩数多了,农民会有麻烦吗? 农村土地确权时,承包地亩数多了,农民会有麻烦吗?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村里进行土地确权时,是需要通过土地确权专用仪器来确定土地的亩数。在测量的过程中也许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在土地承包时是3亩但是土地确权时却多出了一亩,对于出现一上问题时我们该怎么...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公司是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一个公司的地址只有一个,当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将会面临什么情况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
·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我国现在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不得不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当离婚时一方不愿离婚或一方在外地,或双方都在外地的情况,就牵涉到在外地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又该怎么做呢?下面就由我们整理相关方面的知识,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
·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相信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名词不陌生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通过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通俗地说就是农民家庭或者其他人通过承包合同确定对某片土地的经营权,那么作为中介物的土地承包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 1、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众所周知,中国是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农业占地面积还是比较大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用地经常面临被征收的局面,政府对征地的补偿相当重视,已经有一套专门的征地补偿标准。当然每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会相应地调整标准内容,最近湖北省人民政府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青苗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倍数等做出了批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湖...
·投资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之一。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主要有:第一: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在我国,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具有所有权。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所以,当企业以土地出资时,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