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父母离婚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

一、孩子归谁抚养?


      1、2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孩子在2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3、孩子在10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二、抚养费问题


      1、如何支付


      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抚养教育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财产折抵抚养 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目的在于确保子女的生活和受教育不因双方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或损 害。


      2、费用计算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 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财产方面的问题


      1、父母双方离婚时,依法只能对其共有财产及家庭共有财产中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不能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损害子女合法的财产权利;


      2、在分割财产时,应坚持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3、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共同承担的房屋或已购买共同使用权的房屋,应优先照顾抚养子女的女方。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
    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裁决。我国法律对管辖法院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受理该诉讼,那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该问题作一个详细的阐述,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婚外情的取证方法有哪些
    如果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赔偿的,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行。那你知道婚外情该如何取证吗,取证方法有哪些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一方有婚外情如何取证? (一)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


·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即使法院受理,对于该离婚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


·每年都要执行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时作为父母的法定不接推卸的责任,且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在的影响。故而在现实生活中,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若具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孩子的名义请求强制执行,对于此种情形,每年都要执行抚养费吗?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观点集成
      1、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通过抚养费的形式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是要支付的,除非协议离婚的时候明确规定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如果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


·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一、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


·想诉讼离婚我能赢得几率有多大?
    想诉讼离婚我能赢得几率有多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我们您知道,国家规定对不符合生育子女情况的家庭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每个地方不同,征收政策也会有所差异,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8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


·经济条件改善了能变更抚养权吗
    在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可能一方最终没有获得抚养权是因为当事人自己的经济条件比较差,不利于子女的健康生活和成长。但在日后要是经济条件改善了的话,此时能变更抚养权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孩子长大了抚养权能要吗?
    孩子长大了抚养权能要吗? 一、孩子长大了抚养权能要吗? 孩子长大了抚养权如果还没有成年的话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二、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