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各类APP、会员卡.只要简单的信息登记就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是一不小心也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当不法分子获得我们的个人信息后,有的进行倒卖有的进行电信诈骗,严重危害我们的财产安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认定标准,以供您了解。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1、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认定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只要他人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外泄个人信息或通过公民个人信息而获得非法收益的就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泄露的,就要及时的修改个人密码信息,若已造成经济上损失的就要立即报警处理。



相关内容:

·在我国关于认罪认罚概念到底是什么
    刑事法庭的审判长和审判员,这部分人员最能掂量得出自己手中的法槌对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以后的生活会带来的影响,而我国法律制度真正的践行要依靠于这些审判人员利用自己专业的工作能力,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同时又要灵活掌握庭审技巧,比如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对于认罪认罚已经开始实行,可能现在还有人不了解认罪认罚概念。 一、在我国关于认罪认罚概念到底是什么?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自首后会拘留吗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自首后会拘留吗?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也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自首和拘留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


·什么是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定罪处罚的时候,往往都是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作出的量刑,而此时有些罪犯可能就会判无期徒刑。那您知道究竟什么是无期徒刑吗?无期徒刑的强度要高于有期徒刑,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


·一、苏州醉驾可以判决缓刑吗?
    一、苏州醉驾可以判决缓刑吗? 苏州醉驾是可以判决缓刑的,但是前提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


·贩毒罪量刑2023最新标准
    贩毒罪量刑最新标准 近几年来,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我国司法机关也一直不遗余力的实施扫毒行动,抓捕了一大批毒枭、职业毒犯。而对于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其实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是规定在一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贩毒罪量刑最新内容吧。 一、贩卖毒品罪怎样量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


·犯法进拘留所多长时间可以判刑?
     一、犯法进拘留所多长时间可以判刑?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在看守所关押时间还有更长的,那都是个案,没有参照价值。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


·网络诈骗拘留多少
    网络诈骗拘留多少天,如何量刑?网络诈骗是由信息时代所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故而在发生网络诈骗案件后,案件的中呢差是较为困难的。在经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侦查过程若发现有可以犯罪嫌疑人,可以会对其进行拘留,那么网络诈骗拘留多少天? 一、网络诈骗拘留多少天? 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如果有犯罪事实,还有逮捕侦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和人民法院判决期限 。《刑事...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


·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二、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期限检察院抗诉分两种情况,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是怎样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


·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的处理一般都是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