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预防徐州儿童医院医患纠纷案件再次发生?

如何预防徐州儿童医院医患纠纷案件再次发生? 1、提高自身素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技术和质量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在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首先重视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其次是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各种医疗管理制度。制定符合适宜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并且保证将这些制度落实到实处。其宗旨是全面提高医护人员整体素质,建立起良好的心里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慎独精神,过硬的业务素质,最终树立起与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性。
医疗工作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在法律上医护人员无法承担这种高风险的责任,应加强早告知,让患者明白既要接受医疗服务,就要接受可能受到损害的风险。患者同意是医疗工作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医疗工作行为合法性的前提下医护人员应将每项操作的目的、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和家属,特殊治疗、护理、检查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这既是尊重患者的权利也是医疗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
3、加强医患沟通,强化医德医风教育。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倡爱岗敬业精神,必须强化新医学模式的推行和人文精神的树立,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坚持不懈的医德医风教育,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患者至上”的思想,和尊重患者权利的观念,切实改善服务,主动与患者建立平等关系。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4、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制观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容易发生护理纠纷的问题和隐患,从法律的角度有的放失的进行教育。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的学习,使医护人员能够认识到新形势下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同时要懂得如何避免发生失职行为。
5、接待得当,妥善处理医患纠纷。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患者处于整个事件的中心,患者对投诉事件的处理要求,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受医院态度的影响。所以不管投诉的真正原因如何,作为医务人员,必须注意接待方式,站在患者的一方理解他们。如在纠纷的早期就以高压态度对待,往往会激化矛盾,迫使患者提起诉讼。所以应多考虑如何去缓解、疏导投诉者的过激情绪,要善于协调和稳定,多倾听而不急于为自己辩解。因为客观上患方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所以,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建立沟通渠道,以尊重、理解、同情的心态与投诉者对话,细细解释,以促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控制事件的扩大,化干戈为玉帛。医患纠纷作为医患之间的一种矛盾,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因此,医务人员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防范医患纠纷,运用法律武器处理医患纠纷,通过抓医疗质量,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杜绝各环节医疗缺陷发生,使医患纠纷得到有效控制,进而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统一,最终形成融洽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6、为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医院需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1)建立内部投诉协调机制。为及时处理医患纠纷,医院设立投诉意见箱,在门诊大厅设立投诉台,开通投诉电话,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作为投诉受理机构,做好详实记录,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化解和处理,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2)建立医患纠纷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一是坚持预防在先,在医务人员和病人中举办法制知识讲座,召开医患纠纷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会议,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出台预防、减少医患纠纷的持续改进措施。经常性对医患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报告、果断处置。三是严格依法执业,执行患者安全目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室,把医患纠纷处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主治医生在治疗患者时要确实落实对疾病诊疗的知情权。如果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时就要立即的处理,最好能有第三方的介入,有效的调解医方与患方的矛盾。



相关内容: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书的范本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书的范本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二、美容医疗纠纷协议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患方): 代理...


·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
    近年来,患者家属因为一些医疗方面的问题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的情况不断发生,进而演变成为了我们说的医闹。像那种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行为,在我国其实是会构成犯罪的。那到底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要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行为以及受损害的后果承担举证责任。 大概有以下几种含义: 第一,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


·北京协和医院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北京协和医院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一、医院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1、强化政府职能。 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保体制,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合理分散医疗保险,减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的实际负担;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理顺医疗收费价格,改“以药养医”为“以医养医”,使医院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诊断、救治、护理、服务等环节。 2、患者要尊重医学...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


·医疗死亡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医疗死亡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医疗死亡赔偿标准并无统一的规定,相应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


·“医疗过错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正确么?
    “医疗过错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正确么? 一、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 “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 随着《侵权责...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现在随着我国医疗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多样化,人们看病就医也就越来越来方便,选择性也就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医患纠纷也就层出不穷,这就需要一些专业的医疗官司律师来进行法律上的协助,那么当发生医患纠纷时,这些专打医疗官司律师一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呢? 一、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需要全部病历; 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


·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代社会,美容早已成为了大众接受的行为。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美容机构,水平良莠不齐。如果消费者选择到不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美容手术,会面临较大风险。严重者会导致手术失败而引发纠纷,日常生活中,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并不少见。那么这类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下面通过我们整理的一篇案例学习下吧。一、案例介绍:2004年2月,关女士在报纸上看到了某美容院的“医学美容...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一、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为缓解医患关系紧张关系,在加大医疗体制改革的同时,还应该建立和健全若干配套的长效机制。 1、沟通机制。我们的社会普遍存在信任危机,不同的群体之间缺乏信赖,过去医生和患者对立甚至对抗的情况以及医院暴力事件,大部分是由于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生群体不信任而产生的过激行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不仅为诊断所必需,也是医院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 2、缓冲机制。即便像美...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但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哪些问题?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哪些问题?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医疗机构经常以并发症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医学会的鉴定专家也以并发症为由认定患方提出的损害后果不是医疗事故,并发症有被滥用的倾向,成为一些医疗机构作为免除责任的常用手段。并发症应否免除民事责任,有必要从法律上予以明确。 一、并发症的定义 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学者对并发症的定义有以下几种: 1.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