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未婚男女在结婚之后,往往都会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日后也就会减少夫妻之间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了。但有些情况下其实不用进行公证的,那到底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以下属于没有必要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婚前房产需要公证的情况
强烈建议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有: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三、婚前房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等收费另行计算。但如果一方将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应按赠与公证收费,收费标准为赠与价值的2%。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从上文的讲解中可以了解到,并不是所有婚前的房产都是有需要办理公证的,虽然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但当事人也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处理,因为办理房产公证也不是免费的,往往会根据房产的实际价值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公证费。



相关内容: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


·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
    现在很多大城市为调控房价,都对商品房买卖进行了限购。不少家庭达不到二套房购买条件,于是就有人打起了歪脑筋,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拿到购房资格,等买好房后再复婚。最近,有一些人向我们咨询,老公买二套房办假离婚蕴藏哪些风险?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假离婚的成因有哪些? 中国式假离婚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落户;有的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逃避赡养老人;还有的是为了在单位...


·二手房屋买卖违约有什么责任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二手房屋买卖违约中该有哪些违约责任要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中违约责任有哪些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


·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由租房引发的民事纠纷数不胜数,而导致这些纠纷大部分的原因便是许多租房的人没有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未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当我们和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又如何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呢?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时限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


·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购买期房可能相对比购买现房所要花的费用少一些,因此也有很多人选择购买期房。但实践中,可能在购买了期房之后,又不想要了,此时就会涉及到转让期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新的房子来说,购买二手房的危险性更大,而且面对购买二手房时,这其中的各个程序有十分的繁杂,一不小心就可能会遇到诈骗,那么二手房付款注意事项有什么呢?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之一:核实卖方身份 选择可靠中介 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选择中介,要选择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房屋交割的...


·子女欠债会牵扯父母房产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


·哪些情况下业主能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下业主能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6、经符合...


·新婚姻法中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当初的婚姻生活在经济利益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在如今我国的大环境下,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此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


·房屋赠与费用包括哪些?
    房屋赠与费用包括哪些? 一、房屋赠与费用包括哪些? 房屋赠与费用主要包括: (一)首先是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200元。 (二)其次就是办理过程中的税费。主要有: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二、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


·一、共有房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共有房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