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肇事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根据我国法律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但鉴于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一般必须先经交警机关的事故认定,然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加之当事人进行治疗、法医鉴定或如篇首案例中直接侵权人不明的特殊情况出现,使得1年的诉讼时效的具体适用时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还有不同之处。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常适用的几种诉讼时效起算方式: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用七条、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六部分用十三条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鉴于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人们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1年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认识和和做法不一致。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在审判实践中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时间离事故发生日未超过1年,被告方不会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因为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
(二)交警事故认定书送达日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实施以前,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最高院、公安部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而公安机关的调解必须在事故责任已经认定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一般要求原告应提供以下二个证据材料:
(1)交警部门制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2)调解终结书或赔偿建议书或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2004年5月1日《道交法》实施以后,交警部门的调解虽不再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法院仍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没有事故认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不少人认为既然事故认定书是起诉的前提条件,事故认定书的送达表明公安机关已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到此结束,接下来进入当事人私力救济的阶段,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并据此主张以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日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
同时,与《道交法》配套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不过,现实中这个期限也不是铁板一块,还是有些中止或延长的,也是容易导致受害人提起诉讼超过1年期间的原因之一。再者,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后1年内,并不代表当事人就可以起诉。很多时候,受害人的治疗尚未完全结束,当事人仍需二次、三次,甚至多次手术,损失处于不确定状态,没法向法院明确诉讼请求,无法进入诉讼程序。
(三)治疗终结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最主要缺陷就是治疗终结时间本身很难确定,现实生活中的理解也是多种多样,有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这样一来,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就不是一个确切的时间,法院很难认定超过期间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
(四)伤残评定日
伤残评定之日是指委托鉴定之日还是指鉴定机构做出伤残等级之日存在不同看法,即使该时间被最终确定为其一,但不是所有事故受害人均需要伤残评定,明显不构成伤残、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的案件,时效期间从何起算?还有,有的受害人符合构成伤残条件,但却不积极地进行伤残评定,时效期间总不能一直不起算,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来目的就是对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加以制裁,但对于受害人伤残评定之前的懈怠行为却无法制裁,由此看来,这个规则也有重大缺陷。
(五)权利主张日
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了三种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法律后果。故有些人主张应从受害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但实践中如何分配受害人主张过权利的举证责任又成为一个难题,因为受害人往往很难举出明确的证据证明曾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有的法官也根据具体情况,把举证责任进行转移,要求义务人就明确拒绝过权利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所诉,由于有关规定过于抽象,所以不同的部门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1年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认识和做法也不一致,但是仍需要依据事实说话。基本的交通肇事民事诉讼时效我们已为您整理如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对于车辆遗产继承算过户吗?
    对于车辆遗产继承算过户吗? 一、对于车辆遗产继承算过户吗? 车辆遗产继承是算过户的,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办理,继承车辆办理过户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 (三)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四)经交警部门签注后换发新的行驶执照。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对于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的行为,一般而言都不算欺诈,只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出卖人一开始就明知不能交房,可能会成立民事欺诈,严重的话还会涉嫌刑事诈骗。 如果出卖人过了约定时间不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


·高空坠物砸坏车玻璃保险公司赔偿吗?
    高空坠物砸坏车玻璃保险公司赔偿吗?如果发生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方则由车辆保险中的车损险进行理赔。根据车损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如果遇到不能认定责任方的情况,高空坠物在砸坏车体,如果车主购买了车损险,可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过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后,在车损范围内给予赔偿。另外,如果这些高空坠物...


·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
    出门在外工作最关心的保障是什么,莫过于“五险一金了,“五险一金”新规的颁布,会产生一些新得问题。那么五险一金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很多朋友还是存在疑惑的,为了更好的了解,下面我们为您盘点“五险一金”新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养老保险 单位缴20%,个人缴...


·交通事故配偶抚养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交通事故也是难以避免的,总有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就处理和赔偿的问题,赔偿涉及的内容也比较多,其中少不了就是交通事故配偶抚养费的赔偿,对于抚养费的赔偿必须依据事实和标准来进行,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配偶抚养费 ?合理吗因为妻子不是死者抚养人。如果妻子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可以;如果是抚养人,可以。二、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在人民法律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有关法律规定释义争议问题,道路交通案件也不例外,为了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司法解释做出判定。下面整理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资料。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这种情况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那么可能就有些人想要提出疑问,这种行为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由责任方来进行赔偿误工费,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 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


·车交强险需要什么手续
    须有以下材料:1、车辆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或合格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2、购车发票(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3、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新车投保时一般会使用发动机号做为车牌号,当车辆挂好牌照时,记得到保险公司变更车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诉讼原告有哪些
    什么是交通诉讼原告?交通诉讼原告是指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第一时间到法院提出诉讼的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当中的主体主要有坐车的乘车人、路上的行人、开车的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其中车辆所有人指的是这辆车的主人。而乘车人又分几种情况:1、在坐同一辆车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对发生交通事故有一定影响因素的人,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种人需要承担对原告的一部分赔偿。比如前段时间一...


·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
    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现在提供代驾服务的平台很多,不少车主都享受过代驾服务,这种新型的服务方式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针对有偿代驾而言,日常生活中,也有无偿代驾的情况,比如通过洗车店的朋友将车开回家,那么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下面就有我们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 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