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父亲去世的时候,若留下的有遗产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就父亲的遗

在父亲去世的时候,若留下的有遗产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就父亲的遗产首先清偿其生前的合法债务。那要是父亲没有遗产留下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子女的一方是否需要替父还债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遗产是否要替父亲还债
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情况要根据继承遗产的情况定夺,儿子没有继承任何遗产,不用偿还父亲的债务。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按照法律规定,也就是说“父债”不一定要“子还”,而是有条件的偿还。偿还债务的情况要根据继承遗产的情况定夺,儿子没有继承任何遗产,法律上不要求他偿还父亲的债务。
当然,这对债权人来说的确不太公平。不过,在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就能得到实现。
二、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二) 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子女与父亲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个体,因此要是父亲去世且没有遗产留下的话,这种情况下若债务不是子女与父亲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即使作为子女也是没有义务需要替父亲还债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如果是在没有遗书的情况下,第一个有继承资格的人是自己的儿女,配偶,以及辛苦抚养自己成人的法律上的父母。如果未有最有资格的继承人,则可由第二种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未有符合资格的第一继承人,那么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继承法》中的“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也可是私生子女,继子女或者养子女。养子女是指...


·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应注意什么?
    在生活中,不知您是否遇到这样的问题,例如继承遗产时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却不知应该准备什么,带哪些材料去公证。那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应该注意什么?下面为您具体介绍一下,请您阅读了解。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定继承,另一是遗嘱继承。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管辖 办理继...


·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有哪些形式
    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有哪些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然就不是合法婚姻,而且自始无效。此情形下...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继承人去世后,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遗嘱处理,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即由法定继承人分割。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认定丧失继承权时要注意什么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离婚财产的分割,而继承的话只能够继承其中一方的财产,实际上很多状况之下,离婚的财产是不涉及到继承问题的,因为毕竟当事人都在世,而是夫妻之间内部所做出的一个财产的分割。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


·未出生的孩子算不算继承人?
    未出生的孩子算不算继承人?未出生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并由母亲代管,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在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些起诉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是比较大。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1、诉前准备 收集遗产继承纠纷的证据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的证据等。 起诉前要自酌和咨询。 2、确定诉请、被告 (1)在决定起诉后...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


·如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如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遗嘱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中是如何分割的,就如何分配,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遗产什么时候开始分割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