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6、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8、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9、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10、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几点
1、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2、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3、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以上内容重点介绍了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有需要的朋友可参考。对于股权转让的办理方式进行严格的规定,不仅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也是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以防有人通过股权转让谋求不法利益。对于需要进行股权转让的企业或这个,只要按照规定即可。



相关内容: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我们都知道,生活在这世界就要与不同的人接触、合作,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那么自然就会出现合伙创立企业,但是在只有一个合伙企业法的情况下,出现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合伙企业三种形式,所以有的人会疑惑个人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吗?所以在本文中为各位解答。 一、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司在多个股东的管理下难免会因不同人的见解发生分歧,为此公司法制定了股东诉讼制度,为保证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与权力义务能够正确实施,那么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民诉法上的直接诉讼。在现代公司法中,股东有权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有两种: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直接诉讼又称...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停薪留职规定受到法律法规定的保护,对于那些符合停休留职条件的职员,用人单位必须受理其请假请求。职工在请假时需要写请假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之中需要载明自己自愿放弃停职期间的薪资待遇,然后在用人单位受理后按照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办理停职手续。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则会在原有的规模上对公司进行改制,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在改制的过程中很肯能就会有失业的危险,那么这个时候最好是向公司递交一下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但是怎么写呢?一起喝我们看一下吧。? 一、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 (一)发起人 (二)公司名称 (三)目的及宗旨 1、深化改革、...


·如何成为别人的子公司
    签订意向书,母公司董事会批准,政府部门的批准,两个公知司谈判,形成收购决议,声明(告诉雇员、客户及利益相关者),核准(对收购道的资产进行核准,有多少不动产、动产的,特别股内东大会,董事会改组(子公司自行改组),登记(企业的营业执照需要变更登记的等等),重整(子公司的人员以后工容作的流程)。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


·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吗?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二、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的地方有哪些(一)、若分...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名称 2、确定公司的股东,股东可以是一人或多人。确定公司法人和监事。 3、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新改革:新政策放宽了对公司经营范围的审核,营业执照只登记主营项目,具体经营内容只在申请资料上填写,营业执照上不显示,便于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4、确定公司注册资金(新改革: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由股东根...


·天津城建道桥公司法人权利义务有哪些
    天津城建道桥公司法人权利义务有哪些?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经常能在公司听到见到几个名词,某某公司的法人,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等。那这里我们以天津本地的天津城建道桥公司举例,来和您介绍一下天津城建道桥公司法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公司法人也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一定的义务, 一、法定代表人的权...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业能否后续发展的一个强力的支撑了,所以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但是企业的融资又是十分困难的,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型的新创企业融资方式也不断的出现,那么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


·一、在公司半年了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
    一、在公司半年了被辞退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在公司半年了被辞退是可以索要赔偿金的,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就不可以索要赔偿金。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公司股东股份配比怎么配?
    公司股东股份配比怎么配?公司股东股份配比的方法是:两人股东时为70%:30%或80%:20%;三人股东时为70%:20%:10%或60%:30%:10%;四人以上股东时建议创始人至少要保住股权生命线中的一条线:如绝对控股线(67%)、相对控股线(51%)、一票否决权(34%)。按出资额计算的,但是如果你的业务知识有专利,还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是有限公司。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