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或者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持续关注公司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公司为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发行前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三)在债券持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四)预计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公司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五)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重要义务。

二、受托管理人资格

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协会会员。以下机构可以担任受托管理人: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二)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

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自行销售的发行人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第八条 对于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充分披露,并同时在受托协议中载明。

第九条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管理办法》、本准则规定及受托协议约定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三、受托管理人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职责适用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遵守本准则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其他职责应当在受托协议中约定。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点、内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应当由受托管理人向协会备案。

第十一条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以下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一)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出现以上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公司债券增信机构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和权属情况以及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按照受托协议的约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第十四条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十五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受托管理人应当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的互联网网站,同时将披露的信息或信息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供公众查阅。

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四)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六)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八)发生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八条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工作日掌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二十条 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等履行受托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应当在受托协议中约定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及财产保全担保的提供方式。

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告知债券交易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第二十二条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为公司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协议可以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发行前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 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第二十五条 受托管理人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所需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受托管理人有权按照受托协议的约定,收取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费用及受托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

通过上文我们对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我们认识到受托管理人的责任就是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所聘请的受托管理人需是协会会员。其三,受托管理人应时刻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最后,聘请受托管理人还需支付受托管理费用和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


相关内容:

·怎么解决民间借贷利息纠纷
    怎么解决民间借贷利息纠纷一、怎么解决民间借贷利息纠纷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众所周知,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人将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一举一动都对公司的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当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呢?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


·一、店面违约金要押尾款是否合法?
    一、店面违约金要押尾款是否合法?店面违约金要押尾款是合法的,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


·刑法中盗用公款9万关多久
     一、刑法中盗用公款9万关多久?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


·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债券债务是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处理的到的事情,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可以消除,也包括夫妻双方的关系。夫妻双方是可以相互转让债权债务使得双方更加合理的安排达到最大经济效益。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债权债务约定协议书 男方:(具体情况) 女方:(具体情况)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于某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年月日以名义购买...


·夫妻离婚时债权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时债权怎么承担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这些...


·空头支票罚款多少
    空头支票罚款多少有规定吗? 一、什么是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


·用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怎么处理?
    用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怎么处理? 一、用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怎么处理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


·多个人共同借钱的借据怎么写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向别人借款的情况,通常都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也就是一对一的借款。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问题可能会出现多个人对一个人的问题就在法律上叫做多人借款。在借款的过程当中,我们通常会书写借款的依据,也就是借条或者是借款的合同。那么在多人借款当中,这个借条和合同的书写和一对一的单人借款有没有什么区别?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多人借款的借条应该如何书写。总体上来讲,多...


·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金吗?
    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金吗?是否交纳违约金应当与银行签订合同时进行明确,如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借款合同到期前职工有能力选择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一般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


·上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不还钱的后果
    上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不还钱的后果1个月内没还银行会产生罚息;1个月(30以上)银行会有短信通知;3个月以上(90天)银行将会电话通知或者上门催收;6个月以上银行会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约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


·摩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
    摩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 一、摩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 《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