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起诉离婚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实践中很多夫妻就离婚产生了纠纷的,往往都会以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具体来说,这个起诉离婚有怎样的程序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四)单方离婚即同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其程序为以下八个步骤: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对“起诉离婚有怎样的程序”问题的详细阐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想要离婚,其实能够协议离婚的话是最好的,不仅能够较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双方之间的关系也不至于太恶化。



相关内容: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对于无效婚姻,一般来讲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之后,才能从法律意义上面宣告婚姻无效,但此时并不代表婚姻是可撤销的。需要注意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两回事,对应的情形不同。那到底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


·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说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此时未成年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子女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父母要是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


·一、对方出轨离婚共同财产咋个分?
    一、对方出轨离婚共同财产咋个分?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


·签离婚协议书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夫妻是必须要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否则的话就不允许协议离婚。而此时办理离婚登记,也需要用到离婚协议书,对于当事人而言在实际签离婚协议书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要注意什么。 一、签离婚协议书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


·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自从国家已经放开二孩,很多家庭都选择了再要一个孩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孩子对于一个家庭的意义非同寻常,因此很多人都想要多生育几个孩子,但是我国对于这个问题有着严格的限制,很多人想要知道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为,促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夫妻离婚可以给小孩改姓吗?
    夫妻离婚可以给小孩改姓吗父母离婚是可以给孩子进行改姓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第1015条规定,孩子是可以随父亲姓,也是可以随母亲姓。从中可以看出对孩子的姓没有强制的要求。当孩子出生以后,孩子的姓名是经过父母双方经过协商,协商一致性之后确定的。所以孩子的姓名需变更的话,也要由双方父母协商达成一致。当父母离婚后,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权利擅自去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协商没有达成...


·一、离婚财产不明确怎么申请分割?
    一、离婚财产不明确怎么申请分割?离婚时候认为对方财产不明确,可以由提出异议方出示证据,提起诉讼申请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办法: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产生大额财产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仅两种情况属个人财产,一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转化而成为现在财产,且此财产在个人名下,二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除此之外所有情况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产生财产...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是否有出台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是否有出台 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婚姻法司法解释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