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可以用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抵押担保,购房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因此预售商品房也是可以设定抵押的。但并非所有的抵押都是有效的,那么针对具体情况,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
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债务,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这对购买方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应属无效。
对于特殊情况,须以预售房屋设立抵押的,应严格规定设立条件和设立抵押贷款占开发房屋价值的比例,避免开发商完全“借鸡下蛋”。并且,对于设立已抵押的合同,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保证的前提下,开发商才能得到该笔房款。
(二)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实际上多为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抵押。这种抵押是以未来将取得的权益作为抵押物。由于我国对预售商品房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这种未来可以得到的房地产,经过登记、备案已经特定了,因此它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与房地产抵押的特定性并不矛盾,况且,预售商品房抵押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方对预购的房屋设立抵押是有效的。
(三)双方重复抵押。
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已设立抵押的预售房屋,购买方在购房时又以该房为标的设立抵押,使抵押权人和预购方的利益风险系数明显增加。对重复抵押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效力是怎样的
购买方以预售商品房设立抵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抵押行为方可有效:
(一)抵押人是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购房人购买在建的商品房后,对所预购商品房享有所有权之期待权,购房人以预售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是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的处分。
(二)购房人与预售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到期购房款,抵押时要提供付款凭证。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须为有效合同。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标的,要使抵押行为有效,预售人与购买人之间的预售关系合法有效是重要前提。若预售行为违法无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抵押行为必然无效。
(四)预售商品房抵押须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鉴于这种情形,在这里要提醒打算购房的您们,在购房时,要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无暇疵作出清楚的了解。对于设立抵押的房屋,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前提下,再付给开发商该笔房款。



相关内容:

·跟中介买房子其实也是现在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毕竟中介手里的房源
    跟中介买房子其实也是现在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毕竟中介手里的房源比较多,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一些事情其实也是可以委托中介代为办理的,此时也可以减少购房者的麻烦。但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跟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跟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从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


·德阳郊区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在我国,房价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因为您都知道,中国的房价被炒得居高不下。导致很多普通工薪族很难买得起房,但是中国是个传统国家,您都认为有房才有家,所以很多人会考虑在农村买房,这样可以不用那么大压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德阳郊区农村房屋买卖应该注意的问题。 德阳郊区农村房屋买卖应该注意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使用权归农村居民,因此,具有无偿性、福利性和限制转让性...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都会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租房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都会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租房的时候与房东签订的有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租赁合同当中有些条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能够使您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规避一些风险,我们将在下文当中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1、首要的一点是对合同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是对出租人资格的审查,...


·北京买房资格核验时间需要多久?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不少人想要在那里工作定居,那么房子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北京买房需要一定的购房资格。房屋交易是大宗交易,尤其是以北京的房价,又涉及到人们在北京的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以在北京需要进行买房资格核验,核验没问题才可购房。那么北京买房资格核验时间是多久呢?我们来为您解答此问题。 一、北京购房政策 北京市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相继推出了多项政策,限购政策便是其中一项,此项政策对房屋购买资...


·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
    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 一、夫妇共同的房屋如何立遗嘱? 夫妇共有住房是一人一半权益,双方各自可以分别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属于各自那一半权益份额,也可以夫妻俩一起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以后继承全部产权。若仅有一方在世时,对房屋整体进行进行处分,是处分了另一方的财产,是无效的,该部分需要按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
    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赠送给自己的子女,若没有公证说明该房屋是赠予夫妻双方的,则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馈赠,属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房产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自己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民法典的规定中,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同房产共同房产有一个特征就是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购买都有出资。无论是夫妻双方...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关于漏水赔偿协议书的范本,具体赔偿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签订房屋漏水赔偿协议的时候,所有的测量数据要准确无误、以及里面所涉及的费用材料都务必要准确、在签订测量的过程中都要有见证人在场。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现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乙方)就房屋漏水赔偿事宜,本...


·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怎样的?
    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怎样的?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
    一、12315管房子质量投诉吗?一般情况下不管,业主应首先到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诉,由他们负责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组织保修。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协调未果,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可以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而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已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已通过仲裁的;因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投诉人对投诉处理意见...


·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
    房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但随着房价价格越来越高,购房越来越难,购房的方式也很多样,有的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集资掏钱给子女买房,有的则是夫妻共同承担婚后买房还贷,那么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 1、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婚前就制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


·购房者退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有时候购买房产,可能购房者事后又后悔,于是就想要退房。虽然法律中允许购房者退房,但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才行。那么购房者退房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在商品房交易实践中,购房人很难与开发商对退房的条件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一一写明,因为相对于开发商而言,购房者毕竟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发生纠纷后,法院只能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衡量,以确定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