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一、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不受理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诉讼,肯定暂时就无法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了,此时当事人可以考虑是否能够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相比之下,协议离婚的可以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讲,也不会那么的麻烦。



相关内容:

·国家规定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
    一、国家规定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三条 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离婚男方抚养费给多久?
    在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就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此终结,但作为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是无法割断的,我国法律也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法定的权力、更是责任和义务,因此,在男女双方条件相差不大时,一般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男方则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离婚男方抚养费给多久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


·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夫妻一方有外遇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只要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就会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无过错方损害较大,因此,就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夫妻中要是女方有外遇而离婚的话,这个赔偿如何计算。 一、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包括:...


·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
    离婚在我国越来越多,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直线上升,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如果在生活中出现感情的裂痕就会选择离婚来解决问题,这也是如今的一个解决方式趋势,那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与吗? 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房产问题在离婚中属于比较重要的问题。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 1、当房...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很多的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对孩子还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很多夫妻不想和孩子分开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准备离婚之时了解清楚。 一、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


·在我国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
    一、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


·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
    遗赠抚养协议是由遗赠人与抚养人签订的一种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在遗赠人亡故之后,抚养人可以获得遗赠人的财产,但抚养人在遗赠人在世时要承担起照料遗赠人的义务。一般情况下,遗赠抚养协议是在遗赠人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时订立的,所以抚养人不会为子女,那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只能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集体所有制...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


·证明分居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夫妻分居,可是口头上的说法在法庭上不容易被法官所采纳,为了能够证明分居的事实,我们应该注意搜集一下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在的社会,婚姻双方常常选择以离婚结束两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现象已经十分的常见的。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最大的是两人的子女,子女需要面对家庭破裂,即使不情愿也只能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继续生活,而作为父母,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艰辛是无法想象的,假如其中一方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很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那到底应该怎么来要回自己应得的抚养费,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