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一年内没起诉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一年内没起诉该怎么办? 一、医疗纠纷的特殊性 医疗侵权案件中损害后果是否为医疗过错所致,医疗过错与发生的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并不是所有普通百姓能够及时作出明确判断的,因此医疗纠纷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有其特殊性。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应当知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其二权利人知道权利被谁...
·医疗费 医疗费 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 二、营养费 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字样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对于营养费的具体金额各地甚至同一地区不同的法院标准都不一样,一般视情况而定,伤残情况严重的营养费可以高一些。 三、护理费 通常患者受伤后都是由家人照顾护理的,家人有工作的就按照家人的日工资来计算护理费,请了护工照顾的则按照护工的价格支付,而家人如果没有工作的,...
·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 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为了预防和处理好医疗纠纷,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实践,摸索出了一套防范与处理医疗纠纷的方法和措施。在医疗纠纷的防范上狠抓医护质量管理,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就医环境等,从根本上铲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因素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我们因事制宜,采取依法处理、协调解决和说服解决等多种形式的解决途径,使医疗纠纷都得到及时妥善地解决,没有发生大的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医疗纠纷重在防...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一、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二、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可按以...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内容? 生病就医,身为患者和家属本就是会带着担心和病痛的双重折磨,如果还不巧遇上了医疗纠纷,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提前了解一些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防患于未然,当自己或家人不幸遇到医疗纠纷时,也不至于慌了手脚,做到心里早有准备。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我国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处理时,需要参考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
·打架都是轻伤医疗费怎么赔偿 打架致人轻伤后,医药费全部赔偿了,如果能够取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可以不用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
·最新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 最新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医疗损害如果被确认为医疗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严重的甚至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而在民事赔偿中会涉及到营养费的赔偿,究竟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医疗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
·医患纠纷委员会对医院有强制力吗? 医患纠纷委员会对医院有强制力吗?医患纠纷委员会对医院有强制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所在地区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调解步骤当医疗纠纷...
·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医学检查误诊怎么办 婚前健康检查其实也就是未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做的婚前体检,经过婚前健康检查才能知道各自的身体是否存在什么疾病,这对日后夫妻的生活是很有帮助的。那实践中办理结婚的男女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不一定要婚前健康检查。男女双方可以自愿去市妇幼保健院、户口所在区妇幼保健院或卫生部门做婚前健康检查。结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结婚登记前先婚...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讼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规范比较混乱的民事诉讼的案由,便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审判,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统计和管理。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明确要求: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 严格意义上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在实际运行中对于有限公司型的医疗机构,也可以按照营业执照上所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必须核实确定属于同一家单位(有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有标注第二名称的那是最好),并与公章名称一致。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1、《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取得《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