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不约定还款时间可以吗?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
·债权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有哪些 债权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有哪些内容?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与义务。其中债权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项权利,当当事人不依法偿还债务时权利人有权申请债权诉讼。而债权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及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来进行诉讼,并且有一定的债权诉讼时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债权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有何个性内容? 对于公司我们您肯定都是有所了解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司非常的多。对于公司方面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也颁布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我们您肯定都非常的关心,那么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都有什么个性呢? 个性 股权与债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权利内容。充分认识股权与债权的不同,以便针对存在的不同,在股权转债权的工作中采取合理的措施。 1.股权与债权的权利类型不同。 股权属于物权的范畴,...
·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处罚 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了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因此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具体来说,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一旦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紧接着就是具体的量刑问题,那么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处罚?本文将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
·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 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在诉讼时效的范围之内进行起诉。首先,借款在诉讼时效内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该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自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内可以随时主张还款,出借人自主张还款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且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其次,如果上述两种情形已超过3年诉讼时效,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
·店面出租违约条款包括哪些 店面出租违约条款包括哪些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二、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商铺租赁合同书范本 出租人...
·民间借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该怎么判决律图 民间借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该怎么判决如果无法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只能寻找其他的救济方式。一般来说,债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债务人及时行使时效抗辩权的情况下,无论是公力救济还是私力救济,已无适用之意义。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达成还款协议。首先,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人的胜诉权...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 ((201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
·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和转账不相符,一样有没有法律效力,只是打官司胜诉还需要相关证据来佐证。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不违法,签字或者盖章就受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一、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离婚后债务共同负担。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销售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 销售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 一、销售合同中的违约金相关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也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讲,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即结婚前夫妻一方为婚后的共同生活负了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购置的生活用品婚后成了共同财产,此时这种债务虽然是在婚前所负,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若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则无论是以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