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工,如果有职务侵占行为,则必须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才能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而在我国不同的省市,关于此罪的量刑都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看看广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广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2017年最新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
·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还是有各种各样的遗弃发生,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遗弃构成遗弃罪的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而且遗弃罪是否可以立案,和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自诉遗弃罪的证据收集以及收集哪些证据是最重要的。 一、遗弃罪 【遗弃罪】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协助组织传销罪怎么判刑? 在我国社会中,犯罪活动形形色色,这严重危害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其,中领导组织传销罪就是我国刑法所严厉打击的。我们知道,对于参与传销的一般参加者是不需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协助组织传销罪应该怎么判刑呢?来看一下吧。 一、协助组织传销罪怎么判刑? 对骗人人数较少的,一般予以教育,追缴违法所得。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在拘留所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通信、会见的权利。《拘留所条例》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
·走私香烟能够判缓刑吗? 走私香烟犯罪,如果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可以判缓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什么?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不同的犯罪阶段的犯罪形态不同,故意犯罪是一个过程,存在不同阶段。犯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犯罪预备阶段与犯罪实行阶段。1、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没有犯罪阶段就不会有犯罪形态,没有犯罪形态也不会有犯罪阶段,犯罪阶段制约和影响犯罪形态,犯罪形态也制约犯罪阶段。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与中止形态,在犯罪实行阶段,只能出现...
·绑架罪既遂成立要件是什么? 一、绑架罪既遂成立要件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
·犯罪中止问题一般会怎么处理? 犯罪中止问题一般会怎么处理?犯罪中止问题的处理方式一般是确定犯罪证据然后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对危险犯如果持以危险状态发生为犯罪既遂形态的通态的通说观念,则在危险犯罪已经构成犯罪既遂的情况下(即使结果并不严重),仍然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观点的确有值得商榷之处。其次,在刑法理论上,结果加重犯与危险犯属于不同的具体犯罪类型,而关于结果加重犯,理论上的共识是只存在犯罪既遂形态,因此,在成立危险犯的结果加重...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判缓刑是否开除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公民因为构成刑事犯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如果满足条件那可以同时被判缓刑,意味着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那有的公司就以此为借口开除该员工,从法律角度来看,判缓刑是否开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缓刑是否开除 缓刑是指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
·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吗? 一、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吗? 判决无罪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的。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判决发生效力,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抗诉的申诉。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诉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
·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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