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1、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3、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二、银行逾期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依照上述规定,联系审判实际,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
1、按合同期内利率约定计收。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借款方支付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违反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其中民间借贷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便可按其利率约定计算逾期贷款的逾期利息。
2、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利息。这种计息方式,对借款合同履行期内的贷款利率仍然遵照原约定,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对于逾期后的贷款利率则按人民银行确定的不同时期所调整的利率,采取分段计息的办法计算逾期利息,在收取逾期利息的同时,按一定比例加收罚息,或按人民银行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随罚息调整分段计算罚息。同时,对合同履行期内和逾期后的贷款采取按季结息(其中一年内短期贷款还可按月结息),每季结息日为季末月20日,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的,其利息计算复利。
综上所述,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话,不仅会被银行罚息,还会影响到个人信用记录。按照最新政策,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是按照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30%到50%,并且按天结算,直至还清欠款为止。所以您在银行有贷款的话,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还款方式及时还款,以免逾期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内容: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安全吗 民间借贷是否安全 由于民间借贷无需冗杂的手续,比较方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因而,近年来,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那么,在实践中,对出借人来说,民间借贷安全吗?如果你安全,那么究竟应该如何降低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民间借贷安全吗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怎么处理 在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又向同一法院以此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形中,基于法律禁止二重诉讼的精神,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此情形应予审查:若符合该解释第14条规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条件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原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代位权诉讼立案受理。 同...


·民间借款起诉状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一、民间借款起诉状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二、借款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以下条款规...


·分居后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分居后借钱算共同债务吗离婚财产分割不只是指自己的积极财产,还有消极财产即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分居后借钱算共同债务吗?我国有哪些相关规定?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分居后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别人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10万不还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怎么追债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怎么追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一、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相对性原理。 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普通债权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主要有: (1)物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另一物权用以对抗债权,致使债权最终无法实现。 (2)特种债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特种债权用以对抗普通债权,致使普通债权无法实现。 2、债权相容性...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从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效力问题
    合同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因违约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赔偿金的协议条款。有助于约束双方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但在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在合同终止时的效力存在争议。第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终止后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性质,请求赔偿,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是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民...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公司运营时期自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当公司出现周转不灵的问题时,公司法人代表为解决问题,向他人借款,用来解决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事情,并写下借款欠条,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下面我们就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为人情世故的原因是不会写借条的,有些人会在债务期满就偿还债务,有责则会不认账。那么我们改去如何追回这些债务?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没有借条的债务该如何追偿? 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有哪些?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有哪些?很多时候为了能够顺利进行侦查工作,但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时候,人民检察院有权提出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就是让嫌疑人不能离开居住地并且对其进行时刻的监视。而当嫌疑人被判定无作案事实后,就可以解除对其的监视居住。于此相关的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都有哪些呢?让我们通过下文来进行了解。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