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说明该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征收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书面承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在被征收住宅房屋按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萧山区规划区范围内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并在此基础上另行按房屋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签约、搬迁、腾空并移交房屋的,另行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30%的奖励。

二、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保底安置: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征收人提供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萧山区规划区范围内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8平方米。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48平方米之间互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2.扩面方法:安置扩面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25平方米。扩面面积在25平方米以内的(含25平方米),按安置房成本价结算; 2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 高层安置的每户可再增加原建筑面积10%的安置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算,该部分面积的价格按安置房成本价结算。

三、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偿(最高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10%),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住宅予以安置。

四、非住宅房屋征收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1.生产性用房货币化安置

(1)房屋。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等按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标准,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评估补偿。

(2)设备。设备可以搬迁的,按该设备评估价的10%一次性补偿;无法搬迁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3)土地。按照《萧山区国有土地级差地租标准》、《萧山区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和相关的国家用地规税费标准的规定进行评估补偿。

(4)货币化安置补助和奖励

①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按照区政府公布的规定标准执行,补助面积以房产证或其他合法凭证为准,补助时间按6 个月计算。

②停产补助费。按照前三年平均应纳税所得额的30%补偿(以财税部门认定的报表为准)。

③职工生活安置补助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450 元/人·月的标准补助,补助时间按6 个月计算。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600 元/人一次性补助。

④货币化安置鼓励奖。按合法批准土地评估价的20%进行奖励。

2.商业性用房货币化安置

(1)商业性用房是指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用房。

(2)商业性用房的征收补偿,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采用市场比较法,经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财政和国土部门审核,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其它附属设施等构筑物按萧山区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予以补偿。

(3)设备可以搬迁的,按该设备评估价的10%一次性补偿;无法搬迁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补偿。房屋在拆迁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项目的补偿,而房屋的补偿价格也会根据房屋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装修情况等决定,还会受各城市经济水平所影响。





相关内容: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一、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个人的可以,公家的不可以。 如果能证明房子的权属问题就可以,如村委证明等,然后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遗嘱协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就是遗产内容所涉及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购房者买的期房可以退房吗?
    购房者买的期房可以退房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满足这些要求。 但是并不是说期房不可以退房。期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 二、期房如何办理退房,期房退房的条件...


·一、赠予房产与继承有什么区别?
    一、赠予房产与继承有什么区别?赠与房产与继承的区别主要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叫生前赠与。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不管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总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但现实中总是出现一些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况。那常见的导致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


·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吗
    在开发商交付房子时,购房者应仔细验收,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验收合格证明,但若发现商品房有质量问题的话就不能收着一验收合格的证明。但此时即使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也要做出实际的处理。那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吗?下文中小编就来告诉各位购房者。 一、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吗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不可以重新计算年限,产权的年限不会随着交易而改变。如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卖方已经使用了10年了,买方接手后产权的年限就只有60年了,不过这个年限指的是土地年限。二手房买卖只会改变拥有人,原房屋的使用年限不会受到影响。所谓的50年或70年是指房屋用地所使用的年限。不论您的房子是50年还是70年,只要到期了您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种遇到拆迁,国家进行补偿;二是继续缴纳土...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草签合同不可以毁约,草签合同也叫作预合同,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预合同是开启合法的正式合同的前置条件《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是两限房在本质上和廉租房以及公租房是有区别的。我们都知道,廉租房和公租房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的,因此有一部分在北京市外来务工的人员,肯定就比较关心北京两限房出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一问题,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北京两限房出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北京市两限房禁止擅自出租。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员表示两限房是严格...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如果确实存在着违约的事实,是可以打赢的。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出卖人反悔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定金和进行赔偿后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政府部门为了加快现代化的建设,许多城中村都面临着改造。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是为了让城市良性的发展更好的融入现代化城市。猎德村就是广州市天河区第一个改造的城中村,居民所关心的无非就是对于自己居所的拆迁补偿了。我们在网上收集了一些资料,帮助您了解一下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猎德村拆迁改造作为广州市第一个改造的城中村,天河区的猎德村拟于今年10月拆掉重建。记者昨日获悉,猎德...


·房产证署名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有权和男方平分房产吗
    房产证署名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有权和男方平分房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非法集资恶意转移房产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被非法集资诈骗的人在醒悟过来之后会选择报警,警方根据线索追查到非法集资人员之后往往不能追回钱财,因为非法集资犯罪人员已经将非法所得全部变卖挥霍一空,即使法院采取财务抵押的方式也无法抵偿全部集资数额,非法集资恶意转移房产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一、非法集资恶意转移房产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1、提起撤销权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