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此时要先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关系到离婚案件是否会被受理的问题。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被告被监禁的。

(二)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证据采集

(一)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二)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三)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四)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五)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六)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七)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八)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九)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都是遵循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离婚案件中也不例外。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情况比较多,这也就导致了当事人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具体的起诉离婚法院。


相关内容:

·2023年新婚姻法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当今社会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涉及分配财产,房产等问题,有时还要涉及到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当离婚涉及到给与孩子抚养费时,您知道我国关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最新的抚养费规定,希望能帮助到正有此困惑的您。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一、在我国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还是民政局有?
    一、在我国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还是民政局有?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内容当事人自己协议。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前夫不给抚养费,已经触犯了法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


·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


·离婚案件辩护意见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案件辩护意见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分为了原告与被告,由于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质证,而要是当事人缺席的话,肯定是不利于案件真相查明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必须出庭。那到底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而此时被告又是否必须要出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 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


·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所立的意图是什么?
    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所立的意图是什么? (1)这是由婚姻关系的特点所决定的。夫妻是一种比其他任何社会关系都更为密切的关系,在男女婚后朝夕相处的岁月里,财产很难分得一清二楚。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常常是夫妻彼此支持的结果。 (2)这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大多数公民积累的个人财富不多,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正常运作有赖于双方财产共同享有。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使夫妻的经济生...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二、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计算标准是什么?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要遵循国家赔偿法的,该法案经过两次修正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赔偿请求人如果要求国家赔偿需要了解如何赔偿和具体计算标准,将有助于赔偿。那么赔偿法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如下。 一,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1、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2、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女方诉讼离婚有财产吗?
    女方诉讼离婚有财产吗女方提出起诉也是可以分割财产的。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论哪方提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按照平等的原则,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哪方提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