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是怎么算的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及开始计算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故应当从定残之日开始计算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原则上计算标准应当参照居民户籍来作为城镇或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若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的来作为计算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故残疾赔偿金应当自定残之日开始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的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满60周岁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六十周岁以上或七十五周岁以上该如何计算。周岁的计算原则,应当以实足年龄为准,并根据公历年、月、日计算,自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六十周岁或七十五周岁。出生日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相关证明认定。应以此规定的顺序来认定出生日期。
二、被扶养人扶养年限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这一规定显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认定,故应当对扶养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来进行鉴定,以此认定扶养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其计算标准应当依据上述扶养人的标准来认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从何时起开始计算,应当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认定还是从评残之日开始认定?笔者认为应当从定残之日开始计算被扶养人的年龄,以此计算扶养的年限。因残疾赔偿金系从定残之日开始计算,而被扶养人生活费系因扶养人残疾而相对劳动能力丧失才予以支持的,而且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因为法律推定自鉴定之日起受害人的收入即相对减少,而收入减少才导致给付给被扶养人生活费减少,才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得到支持的可能。故而应当与残疾赔偿金计算开始时间一致。如此,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均规定二十年亦相一致。
要是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残疾的话,此时肯定会对当事人日后的生活、劳动产生一定影响的,并且还有可能对伤者的法定抚养人或扶养人的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做出相应的赔偿是很有必要的。而具体关于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这属于交易房产中必经的程序之一。当然,办理房产公证也是有具体手续要求的。那究竟此时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呢?又会涉及到哪些费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准备材料 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③双方草拟好的协...


·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
     我们您都知道,在现在,因为醉酒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许多司机因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逸,那么,关于醉酒逃逸的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国交强险的规定,司机醉酒交强险不赔付,交强险与法律是分开的两个整体,互不关联,但司机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交强险不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


·醉驾交通事故私了赔偿可以吗?
    醉驾交通事故私了赔偿可以吗 醉驾交通事故没有报警的,可以私了赔偿,但最好报警处理,醉驾已经涉嫌到危险驾驶罪。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


·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讲,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够按照约定时间拿到期房了。那要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期房的话,此时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不过这个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 2、截止时间: (1)一般来说,卖方需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才能交付房屋。但是因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已调整,因而以竣工验收书时...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55责任谁承担修车费?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55责任谁承担修车费? 修车的费用双方均摊,交通事故人伤一半责任的赔偿方式为:一方人受伤,需由对方交强险先行赔付,超过部分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分摊赔付。通常情况下,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指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超过复议期限,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受理相应的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都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了解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标准,首先要明白什么事交通肇事。交通肇事,顾名思义,即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或者不可避免的因素发生的一系列包含碰撞、碾轧、刮擦等,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的交通事故,同时根据交通事故需要承担一系列的民事或者刑事上的责任。而对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我国法律也有一定的规定,以是否造成人身伤亡为基准进行衡量。如果的行驶过程中只有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则采用0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按照我国交通事故的认定办法来进行责任方面的确定,具体如下。 (一)境内来华外国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人,交警队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车扣物,防止溜之大吉。 (二)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事故的,交警认为应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可扣留驾驶证,出具凭证。 (三)对于上述情形,需要检验、鉴定车辆,交警队在检...


·运营车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运营车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通事故中营运车的司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要支付等量的营运费用。所以若与营运车辆相撞,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停运费,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期间损失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直到恢复营运为止,期间的定损、拆解、等待配...


·交通事故撞死人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处理流程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4、交通事故撞死人,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车祸误工证明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车祸误工证明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误工证明范文___是我单位职工,具体职务为___。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请假未能上班。___月工资为___元,其请假期间,我单位不支付其工资。单位公章(最好再加盖人事章或财务章)___年___月___日备注说明:1、这只是误工证明大概样式,当事人不必完全照抄,可以在此基础上完善;2、误工费不是收入,是指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