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一、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二、特殊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合同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同因履行地、签约地、承揽地等的不同,发生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也不一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也有些合同纠纷管辖是由法律规定的。其它由法律规定的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情况: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实际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具体的情况,参考法律中的规定,才能确定这个管辖法院。当然,要是起诉的法院对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的话,也是不会受理的。



相关内容: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一般采取的是双罚制。那究竟我国对单位犯合同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犯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什么?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区别实际上是一个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问题。若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经过批准或登记才能生效,则合同未经批准或登记便不生效;若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才成立,则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时合同便不成立,如《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同转让概念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需要指出,在债法理论中,不仅仅是合同债权债务可以被转让,事实上其他债权债务也可以被移转,所以债法上有债权让与、债...


·2023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一、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合同的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


·一、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一、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


·解除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的条件
    解除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的条件 技术的转让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与其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也稍微有些不同。的律师在本文中将为您具体描述了解除技术转让合同的条件,以及提供了技术转让合同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技术转让协议书的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就技术转让合同有关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的,...


·合同法规定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
    合同法规定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可以,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1、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从购销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面的履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然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风险也就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合同名称风险 只要是双方经过签字盖章形成的约定就可以成为合同,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合同的分类是看内容而不是看名称。《情况说明》、《会议纪要》、意向书、认购协议、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协议...


·合同诈骗50万可以和解吗
    不可以和解。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即使和解了的话,那么对方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方面会比较轻微一些,而且刑事和解制度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2)特别指出:累犯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交通...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主体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的说,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


·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可以选择续签吗?
    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可以选择续签吗?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员工是可以选择续签的,如果单位决定不续签的需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除非劳动者本人不愿续签或者续延,否则单位终止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