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在法律关系上分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贷双方的行为效力是审查借贷关系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民间借贷关系的自由性和合法性特征决定了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关系的限制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再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月颁布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问题的批复》,更是明确“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在认定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时,一般只要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款行为合法,即可以认定有效。
其次,借款合同生效问题,《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由此,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借贷合同的生效是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前提条件的。实务中,按照民间借贷的习惯,也一般是先由出借人给付钱款,再由借款人开具借条。
再次,注意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的情形。
二、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
在民间借款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通常有以下情形:
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合同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高出的部分无效。
2、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20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4、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行为无效。
5、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6、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7、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手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具有抚养、赡养义务关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有违家庭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一般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间借贷活动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能按照约定对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一定的保障。



相关内容:

·离婚是共同债务应当怎么处理
    离婚是共同债务应当怎么处理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不少人都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说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呢?简而言之,应该怎么去约定借款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注意哪些方面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形: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一、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不一定可以提前还钱,具体的提前还款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未到期的借条如何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


·欠钱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欠钱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一、欠钱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欠债人有钱没钱不是他自己说了就能算的。欠债人口头说没钱,其实就是一个借口。那么就要对这个欠债人进行细致的调查或者通过一系列的技巧和谈判从中发现漏洞,拆穿他说没钱还债的这个谎言。通过专业的调查可以发现欠债人的资金情况,财产状况,收入水平和平日的生活开销等等,从中便可以判断欠债人有钱没钱,也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迫使债务人为自己说没钱的谎言买...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
    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不能认为构成本罪,一定的数额往往是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界限。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什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在诉讼中,抗辩就是一种防御方法,而债务人拥有的抗辩权,就是债务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同时也是对欠债人进行行使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按不同的方式可以分为多种抗辩权,其中如果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来分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那么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指什么,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


·借钱不还有借条人跑了算诈骗吗
    按照所说的情况,借钱有借条人逃跑算不算诈骗,要看对方是不是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采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如果对方借钱时就是想占有的钱款、而不想归还,并且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则属于诈骗,可向公安局报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不能证明以上情况,则属于民间借款纠纷,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款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怎么办呢?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报警是公安机关立案的前提,但是借款纠纷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所以当债务人借钱不还时报警是没有用的。二、欠款不还怎么办欠款人借钱不还,借款人报警是没有用的,那么借款人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根据我国...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
    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一、在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双方协商而定,并没有好坏之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如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自还款到期后的三年内有效。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


·套取银行贷款资金刑事责任是什么?
    套取银行贷款资金刑事责任是什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是指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行为本身并不需要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如果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对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一、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是不会还借条的; 借出现金后借条已经记账的和没有记账的分别处理: 1.借条已经记账,借条作为附件不能抽出,还款时开还款收据就行了。会计分录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2.借条没有记账的,用因公事出支的单据报账后冲抵借出的现金,抽出借条,由借款人销毁,视为没有发生借款业务,但这种情况是违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