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道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所以各种磕磕碰碰的交通事故也呈多发趋势。有车一族开车除了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外,还应当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所了解,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知所措。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流程是怎样的?详情请见下文。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发生现场处理程序,责任认定,责任认定之后的处罚,最后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赔偿问题,有保险的走保险赔偿,没有的则自己承担。发生了交通事故切莫慌张,需要冷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遵守交通规则。



相关内容:

·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可能出租人也是需要让承租人先交付一定数额的
    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可能出租人也是需要让承租人先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再实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有的人在交付了租房定金之后却又找到更划算的,于是就不想继续租房了,但对于交付的定金还是想让出租人退还。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租房子时交了定金是否还能退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子时交了定金是否还能退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的特征主要...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一、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些情况下是可以认定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那之后交通事故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就还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


·贷款车可以质押吗
    贷款买的车可以贷款,办理抵押贷款,现在很多贷款机构都是押证不押车的。车辆抵押贷款的流程是: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向贷款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汽车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不同的贷款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不同)。2,贷款机构审核贷款人的资质。3,贷款机构评估车辆价值,预定贷款金额。4,贷款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把车辆驾驶证押到贷款机构。《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是要向法院申请的,那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


·1、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存在赔偿纠纷的时候
    1、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存在赔偿纠纷的时候,我们就会选择向当地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的流程首先就是需要向发生车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提交诉讼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根据我们申请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后法院认为此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就会在审核后的七天之内通知申请人到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并进行立案,2、如果法院根据我们在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进...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签订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 4、不动产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都明确强调: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


·交通事故的认定,除了需要调查交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故当事人
    交通事故的认定,除了需要调查交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事故当事人当时的主观状态,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为此,我们整理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的全文,供您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


·倒车刮了一下算逃逸吗
    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故离开现场都算逃逸行为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时,不能判定为逃逸。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