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相信在生活当中,您对于医疗事故所带来的恶劣影响都有见到过。其实您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以法律为基础的,发生医疗事故以后,患者或者院方首先要做的是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不过现在医疗事故并不是特别的常见,所以多数患者都对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这一问题存在疑惑。 一、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1、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范畴。主要是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医院在治疗患者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应受的损害,医疗纠纷在进行解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作为赔偿标准的依据,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的划分是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
·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多长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纠纷的种类较多,医疗纠纷诉讼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权利人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选择诉讼案由,即医疗侵权纠纷和...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补缴医疗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医保卡就不能自动报销了。 二、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需要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 其实养老和医疗都是可以累积的,断了也能续上。另外其他的保险断了...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一、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打印的需按手印。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起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
·海口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海口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一、海口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 1、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2、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3、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哪些问题?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哪些问题?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医疗机构经常以并发症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医学会的鉴定专家也以并发症为由认定患方提出的损害后果不是医疗事故,并发症有被滥用的倾向,成为一些医疗机构作为免除责任的常用手段。并发症应否免除民事责任,有必要从法律上予以明确。 一、并发症的定义 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学者对并发症的定义有以下几种: 1.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
·2023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即某一个主体的行为与法人内部其他个体的行为构成一整体为患者服...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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