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

近年来,我们通过法制节目,时常会看到有些刑事案件存在误判错判情况,经过法律界人士帮助后,当事人最终沉冤得雪,获得无罪判决。针对这迟来的正义,当事人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对当年办案人员进行追责。那么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如何对国家机关人员追责?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如果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是否要确定责任人,在《国家赔偿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司法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1、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3、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上述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于受害人家庭而言,打击是巨大的。国家应该完善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机制,对于当事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请求,法院赔偿委员会认真审核,将赔偿落实到位。同时,也应该对当年的办案人员展开追责,经调查发现有犯罪情节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会坐牢吗,有哪些流程
    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会审理该案件,那么起诉离婚会坐牢吗,有哪些流程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会坐牢吗,有哪些流程 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公民的权利,离婚是公民的自由,所以不会坐牢。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


·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十大城市有哪些?
    当今社会,社会压力,家庭压力等各种原因造成离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根据相关单位公布的数据公布,在我国,离婚率年年走高,且仍有上升的趋势。那么,上半年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十大城市是哪些呢?造成离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十大城市有哪些 国家民政部统计显示:中国离婚率十强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台北、香港、大连、杭州和哈尔滨。其中,北上深广位居前四...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一、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是评价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标准和参...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 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


·孩子三个月大父母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一般是判给女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协议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之后,一般来说为了维护各自的声誉等,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都是夫妻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有不少人会问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协议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_______, ________族,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离婚的人群在增加,但是离婚的难度也在增大,离婚少不了的就是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两个部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了还是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的,但是实际中也会遇到一方没有收入的情形,那么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也成了问题,需要从实际出发去考虑,但是对于这类情形该如何支付抚养费,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一下。 一、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 离婚...


·独生子女证又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又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颁发给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既然是一种光荣,那么独生子女证办理应该怎么做,办理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来详细介绍一下独生子女证办理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实施全面两孩政...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


·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去离婚了,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女方怀孕了,然后婚就离不成了。抛开电视剧情,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在怀孕时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什么原因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了就可以商议离婚,但是双方意见不一致,就可以通过起诉离婚。当然起诉离婚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什么原因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具体原因在下文您可以详细来了解一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


·起诉离婚一方不签字能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不签字能怎么办 你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提起诉讼你的法定权利;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