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二、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1)无明确使用权...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在这个时代身份证这个证件是我们经常需要拿出来使用的,所以就会容易出现丢失这个问题,当我们缺少了他,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面临一个或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这个问题就会出现在我们的脑海里,接下来就由我们的律师来为您解答。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计算的30天持《居民户口簿》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大头人像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其他尚未...
·母亲将半岁男婴遗弃地铁站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立法机关设立遗弃罪的目的是在准确掌握了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设立的罪名,其目的是为了减少遗弃现象的发生,达到能使没有生活能力的人也能生活下来的目的。近年来,我国遗弃婴儿的现象时有发生,诸如母亲将半岁男婴遗弃地铁站、父母将孩子遗弃在医院等,那么,此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呢?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一、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定义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在这里,土地使用权显然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 二、减免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政策依据:《税法》、《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文件。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 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产中不会产生新价值,只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出现增值,即产出减去投入的余额——收益。增值的收益部分不是承包地、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所产生的,而是劳动者在劳动中创造的。因此,被告实际经营土地的收益是被告自己的劳动所得,并不是原告的承...
·土地确权是维持长久的政策 这些特殊农民将长久失去土地? 土地确权是项维持长久的政策,目前已经进入土地确权的收尾阶段,也是关键时期。不少省份已经向国务院提交《农村土地确权实况报告》,土地确权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紧随其后《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限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限为五十至七十年。其中,耕地使用期限经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三十年。本次土地确权后,土地不会轻易动地。而以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是...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个人和单位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获取方式上,有出让、划拨和转让等几种方式。一般来说,居民买到商品房后,土地使用证上面会写清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2023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积极的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所以征地是少不了的。我们很多地区都有着征地方面的情况。对于征地我们您其实都非常的关心,因为这个事情贴切我们的生活。那么房屋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都有什么呢?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什么样的?一、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后的面积为准,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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