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二、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证据的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4)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5)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工伤认定决定

(1)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5、送达与抄送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6、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若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不管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还是由受伤职工及其家属申请认定,这时都需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提出申请。当然,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具体工伤认定程序的内容,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管理。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以及施工完毕后,都会不断的对自身的质量进行检测和修正,并且各省市制定的都有建筑工程的管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随着各国之间技术、人才交流越来越频繁,外籍人员到国内工作已经是常见的事,企业在雇用外籍人员时也要保障外籍人员的权益。那么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相关管理规定。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外国人,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外国人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办理合法的证件后才可以适用。若未办理相关证件,则该行为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权利将不受保护。...


·一、野蛮装修误工费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一、野蛮装修误工费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野蛮装修误工费的解决方式是:协商解决,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要先进行沟通协商;拒绝支付装修款或者停止施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投诉;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到法院去起诉,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非常重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工程纠纷。和其它合同一样,工程承包合同里面也有一些必备条款。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和您分享下。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哪些?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


·目前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完成?
    我们都知道上班的时候是可能会发生一些意外造成身体损害的的,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但是工伤也需要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属于伤残鉴定中的一种,那么它也是有鉴定的时长的。那目前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完成?详细内容我们会在正文讲解。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金?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一、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吗? 分公司员工合同由分公司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申请误工费需要你的收入证明,还有你住院的病历,误工证明等材料。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只是其中的一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项目种类繁多,而且每个计算规则都不相同。正确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在生活中,由于建筑工程引起的事故数不胜数,特别是公共设施事故会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工程质量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国家对工程质量保障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那么国家对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上文对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程质保金支付流程是怎样的?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要等到转正之后,单位才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究竟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限应包括试用期。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规范制定的《合同书》的文本中,就有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条款。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


·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设工程方面无疑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
    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设工程方面无疑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建设工程也是大多数人们工作的内容之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市场是建设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与龙头,是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的关键。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来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 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始终牢记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们无论从事任何工作,一定要考虑它的安全性能以及企业对于安全制度的保障性作用,因为安全问题而带来的损失可能是是致命的。让我们发生工伤之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跟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