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有哪些法律规定?



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离婚是普遍存在的。离婚,肯定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分割应当平等的进行分割,不然很容易产生纠纷,甚至可能闹上法庭。我国法律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共同财产。下文是对这一法律规定内容的介绍。

一、离 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有哪些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产生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离婚财产的分配。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很好的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都会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自身是很有用处的。


相关内容:

·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要怎么确定
    挪用公款犯罪侵犯的是公有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对国家财产的管理制度造成了破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实际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实践中,这个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要怎么确定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要怎么确定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


·如何区分夫妻个人债务?
    如何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妻双...


·合同到期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般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之后,那么债务人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还债,否则的话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现实中,往往借款合同到期之后,债务人也一种拖着不肯还钱,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并申请财产保全。解决纠纷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公证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公证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现代社会,很多公司相继成立,在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多多少少会产生一些债务,也会有一些债权,有的时候公司的债权债务需要进行转让。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公证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公证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在受理当事人申办债权转让协议公证事项时,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一、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撤销权的含义,撤销权的当事人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在夫妻婚后,可能一方背着另一方对外有所欠债,而此时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讲,是否需要承担清偿义务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具体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的问题。 一、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朋友欠钱30万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30万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标的额30万诉讼费是多少?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公司如果要注销首要要考虑的就是清算,通过清算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能处理的债权债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发布公告说明。那么,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 一、分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借新还旧的借条如果是双方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予以同意的情况之下,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借新还旧”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具有的。那么一般而言,合同有效应该具备的以下四个要件有: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第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第三,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第四,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规定的贷款借新还旧四个条件:贷款到期(含...


·如何在蚂蚁花呗提前还款?
    如何在蚂蚁花呗提前还款?现在不少人在网上购买商品的时候,都喜欢用支付宝里面的花呗支付,这样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免息期。简单来说,花呗就相当于一张网络信用卡,给了人们一个月的免息期。而很多人为了防止逾期,通常会选择提前还款。那么如何在蚂蚁花呗提前还款?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如何在蚂蚁花呗提前还款? 1、支付宝界面我们要进行登录账号才可以,点击登录按钮,在弹出的登录支付宝界面输入自己的支付宝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