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因嫖娼罪处罚通知单位吗?

很多人觉得触犯了卖淫、嫖娼罪肯定会受到刑罚处罚,严重的还会坐牢,被限制人身自由,其实不是的,我国刑法并没有这样的罪名,此行为只是违反了我国的行政法规,会受到行政法的相应处罚,有人要问了,那因嫖娼罪处罚通知单位吗,我们来看一下行政法相关规定。

一、因嫖娼罪处罚通知单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根据上述发条,可见因嫖娼被行政拘留的,需要通知家属,法条并没有做出通知单位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该不会主动通知单位。
二、嫖娼罪的具体处罚规则
由于劳动教养制度已被废除,虽然曾引发对收容教育制度的批判,但是收容教育制度仍旧未被废除,因此,对于嫖娼没有犯罪情节的情形,一般都采取收容教育。具体如下:
(一)原则: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二)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1、治安处罚
(1)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般嫖娼者
(2)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
2、对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1)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嫖娼
(2)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
(3)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嫖娼的。
(4)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因嫖娼罪处罚通知单位吗,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因嫖娼受到行政处罚并没有要求通知单位,但是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嫖娼,因其身份的特殊性,也许公安机关会通知受处罚人单位,而国家工作人员触犯此罪的,除了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同时还要受到公务员法的处罚,也就是双重处罚原则。对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否违法并不清楚的,欢迎登陆进行咨询。



相关内容:

·走私罪拘留多少天
    涉嫌走私罪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批准取保候审后可以放人。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况下是14日,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是37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答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


·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具体有哪些不同
    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具体有哪些不同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 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


·认定诈骗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犯罪与诈骗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诈骗罪呢?也就是说,认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怎么认定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卖毒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


·危险驾驶罪是否适用缓刑?
    在我国国家驾驶人员的行为准则为应当进行规范化管理,于是便有了交通法的颁布和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其中关于醉驾的处罚中也会有相应的徒刑判处。那么,危险驾驶罪是否适用缓刑呢?按照刑法的规定,适用于缓刑的情况当事人应当满足血液酒精含量的合理范围内才可判处缓刑。 一、“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一般标准 (1)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一般标准。通过上述内容的分析,我们知道当饮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一、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谁在先 被判处罚金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赔偿主体不同。 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


·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一、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


·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年?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年?网络诈骗2000元不能达到刑法规定的判刑标准,但是可以报警交由警察处理,如果累计诈骗财物达到三千元以上可以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犯寻衅滋事罪能不能缓刑
    犯寻衅滋事罪能不能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


·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进入到司法审判阶段的话,对于被告方和原告方来说,肯定都会聘请辩护人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辩护人在进行辩护的时候肯定会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所以说在这过程当中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证据的取得必须是合法的。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伪造证据罪是刑法哪一条规定的?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伪造、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以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