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等。 二、法律依据 我...
·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债券发行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砚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购其他企业,以及弥补亏损等。在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时,便需要向外部筹资。通常,企业对外筹资的渠道有三个: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债券发行费用是指发行者支付给有关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费用,债券发行者应尽量减少发行费用...
·连带债务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我们知道,几个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贷款,对债权人负有清偿所有债务的连带责任。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利,也会设立债务人之间互为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对于债务人之间连带债务执行的方式是怎样的?跟着我们来看看有关内容。 一、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直以来是争议比较大的罪名。该罪的具体行为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但只有在达到了一定标准后,才能以此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
·被胁迫写下借条要怎么举证 写借条并非本意,是被人胁迫写下的,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借条的.否则,仅凭口说是被迫,法官是不会相信的。那么一般来说当事人被胁迫写下借条的,应该要怎么举证呢?对此,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胁迫写下借条要怎么举证(一)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三)与...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吗?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合同不制定地详细严谨,很容易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有机可乘,导致一系列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对于违约责任条款的制定,必须引起极大的重视。说到违约责任不得不提到的问题是“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吗”,很多当事人在签约的时候对这个问题都表示非常的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 ? ? 一、违约责任概念 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
·分手后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虽然男女共同生活在了一起,而对外也是以夫妻名义示人,但毕竟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那此时就不能认定为合法的夫妻。而在同居关系下双方分手之后,也会涉及到对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一个分割处理。那么此时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同居期间和婚姻存续期间不一样,不存在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那么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一、可以拿借款协议办理公证吗 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 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
·夫妻在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况且赌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就更不用偿还了,如果追债,你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
·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一、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
·若公民去世的时候留下了遗产和债务的,那么通常会先以公民的遗产 若公民去世的时候留下了遗产和债务的,那么通常会先以公民的遗产,对其生前的债务作出清偿。而要是继承人提前分割了遗产的话,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范围内清偿继承人的债务。不过,要是,公民去世未留遗产,此时他的儿子要替父还债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留遗产,儿子要替父还债吗 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情况要根据继承遗产的情况定夺,儿子没有继承任何遗产,不用偿还父亲的债务。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哪些分类?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哪些分类? 一、按债券是否记名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二、按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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