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

其实只要是出行,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就需要人们外出的时候更加的小心注意了。而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会出现被车撞的情况。那么此时上班途中被车撞是否属于工伤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设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作的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中的工伤双倍赔偿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否兼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与工伤保险关系与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受害人有权利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权利。
受害人有权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保险条例》对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因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由于各地法院和劳动部门认识不一,造成了适用法律、法规上的偏差。作为代理人,应当充分的阐明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最大限度的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轻易放弃受害人的工伤保险待遇。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车撞的话,此时需要先对实际情况作出认定,符合交通事故工伤情形的,当然也就会被认定为工伤。但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通常先由肇事的一方做出赔偿,要是赔偿不足以补偿损失的话,则再在工伤保险的范围内做出赔偿。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吗?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吗?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但是实际上这样的一种刑事拘留的话,它只是在整个调查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具体的手段,并不是最终的一个处罚最终处罚,还是需要看最终的法院定罪量刑的判决。交通事故判决书一死一伤的处罚的主要是被拘留,还可能会被判刑。取保候审或判决缓刑才能出来。反之是不会被拘留的。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商应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交付房屋。此外,交付房屋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来说,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开发商与买受人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一交付条件,争议最大之处就是竣工验收完成的时间,即开发商凭什么资料才能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程序为: ...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会拘留吗?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会拘留吗?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罚款从200元到2000元不等,可能同时被拘留15天。因此,交通肇事逃逸也将面临行政拘留。事实上,逃避的危害并不局限于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销毁证据,致使不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轻微...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对于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的行为,一般而言都不算欺诈,只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出卖人一开始就明知不能交房,可能会成立民事欺诈,严重的话还会涉嫌刑事诈骗。 如果出卖人过了约定时间不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


·男方输掉抚养权拒不交小孩怎么办
    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一直是争夺的焦点,特别是男方,他们更加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则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决抚养权归谁。有的男方想要孩子,但又输了抚养权,这时他们就可能会不将孩子交给女方。那么,在如果男方输掉抚养权拒不交小孩的情况下,女方该怎么办呢? 一、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以有很多措...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手房市场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所占份额不容小觑,但是在二手房交
    二手房市场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所占份额不容小觑,但是在二手房交接中也会产生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许多买家在二手房交接之后,才发现房屋存在问题或者水电费欠费,物业费没有交之类的情况,对自身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房交接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减轻二手房交接为您带来的困扰。 二手房交接注意事项 (1)结清水表账单。 交房之前,买家要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当事人解决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受害人伤情的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除此之外,根据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等,相应增加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


·酒后驾车如何判刑处罚?
    酒后驾车如何判刑处罚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