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短信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现在社会中,短信已经是一种很普遍的通讯方式,甚至有的人在借钱的时候,直接通过短信订立电子借条,这样也未尝不可。而不少夫妻在离婚产生纠纷的时候,也会使用短信证据。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短信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短信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点子签名法》规定,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存储和现出过程中发生形势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的,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因此,为手机短信的利用知道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以后司法实践中,会被越来越广泛的利用。但随着手机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型通信方式,其主要工作原理是把人们所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信号网络传输至对方手机,呈现在对方的手机屏幕上,并在通信营运商的服务器上有相应的记录,所以手机短信具备证据的客观属性。证据的关联性或相关性,指的是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手机短信的收发是发短信者占主动而收短信者处被动的关系,短信的收和发这种通信行为是一种对应关系。两个特定的手机号码之间的短信收发行发可认定为两个特定的用户之间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通讯行为。但是手机是比较新的事物,立法上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因此短信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
二、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情证据合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雇用调查公司调查婚外情、出轨等事项,由于可能胡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在法院上需要承担不被认定为离婚证据的风险。对于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情等其他离婚证据,只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并没有使私家侦探合法化,现在的私人调查公司在进行工商注册时都是以信息咨询的名义注册,但是注册之后往往就会从事一些非法的侵犯公民权利的业务,如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就这些调查公司而言,如果他们只是跟踪、偷拍,不发布到网络上,至多是对当事人构成骚扰,会受到警方警告或治安处罚,但如果他们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能够准确甄别出公民个体的信息,或者获取到了别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则立即进入刑法的范畴。短信可以作为电子数据中的一种,因此现实中也是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的。但这样的证明是否能够被法院采信,则还要看短信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当事人又是通过这样的手段收集得来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是在于是否是夫妻双方均同意或者是单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是指起诉离婚。 二、关于起诉离婚的问题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一、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当今这个时代,孩子是一个家庭最为重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有孩子的夫妻离婚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离婚时,应该本着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应该归谁。那么,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问题。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多少数额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多少数额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8年为期限?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8年为期限? 婚姻法出台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条已废除。根据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


·一、离婚程序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程序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


·信用卡诈骗夫妻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在诈骗份子横行的现在,其手段层出不穷,同时,还有的团伙作案。其中,便有夫妻档的诈骗分子在全国流窜,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这些信用卡诈骗夫妻由于搭档作案,常常令人措手不及,许多人一不小心就着了道。然而这些信用卡诈骗夫妻最终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一、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


·女方离婚答辩状范文
    法院在审理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中,一般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诉求提交相应的民事答辩状。该答辩状的内容关系到当事人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女方离婚答辩状该如何来写呢?我们给您拟了一篇女方离婚答辩状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联系电话:。 年月日,答辩人收到市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对方。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办理复婚登记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基本一样,都要带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复婚登记还要带着双方的离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抚养小孩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直接照顾小孩的生活起居是一种,而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也是一种,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往往就是这样的情况,即一方实际抚养小孩,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不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子女成年之前生活、教育、就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金额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照收入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则依据当地的人均收入的20%~30%支付。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


·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审理几次?
    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审理几次?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