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任何动作,随时想好,观察好,准备好再做。譬如进入匝道,切入高速道,换道,超车,驶向出口道,出口,等。车速越快,反应时间越少。遵守速限。您遵守交通规则,才不会乱。
1、从匝道进入切入快速车道时,同时一边注意左侧来车,一边慢慢加速,估计好足够距离再切入,加速前行。
2、尽量不要占用最内侧车道,让给别车超车时用。你占那个车道,他必须从你右侧超车,对你及他都危险。
3、 超车应从左侧超。右侧超车较危险。
4、换车道时,看后视镜,侧视镜及偏头看那个车道来车情况,有足够距离再切入。只看后视镜及侧视镜,就换车道非常危险,旁边车道的车子若在你车尾箱位置,是在后视镜及侧视镜盲点上,你看不到。平时车不动时,多练习看两边侧视镜,那两个镜子容易让你误判距离。
5、夜间尽量不要开远光头灯,特别是对面有来车时,会对来车驾驶造成瞬间光盲(他要照你也是一样)。尽量用近光头灯。
6、提早准备,注意出口,早切入出口车道。不要临时慌忙到了出口处 【没时间看,也慌了顾不得看右侧有无来车】猛然切入出口道。
7、错过出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多花些时间而已。即使错过出口,不要倒车回去,非常危险。即使很远,开到下一个出口出去,再调头回来。生命比你省这几分钟还值得。8. 汽车是一个重越千斤的可杀人工具 -- 尊重别人驾驶的权利,行人的优先权。您平安。
9、以上所说,现在脑筋里模拟,准备好再上路,每次上路,事先想好路程,要那儿上那一号高速,朝什么方向,换那一号高速,那儿下高速。
二、新手上高速需要注意的3点驾考新规处罚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相比于一般的道路,要是开车上高速公路的话,此时更加需要驾驶人员小心谨慎,毕竟一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损害就是比较大的了。当然若是因为驾驶人员本身的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此时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十残误工期多少时间?
    一、交通事故十残误工期多少时间? 交通事故致10级伤残的误工时间是不确定的,因为误工时间和伤残等级没有任何的关系.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多久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多久出来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且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走简易程序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如果有争议的,交管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警出了认定书后流程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


·交通事故赔偿去哪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去哪诉讼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


·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车辆行走在路上,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北京处于政治商业中心,车流量大,及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快速处理,避免堵塞交通,这时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起了很大作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能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但是可以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自行解决。 一、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办理条件: 1、...


·驾驶校车超员有哪些处罚规定
    随着我国的交通事业的发达,我国的各行各业的交通使用率也在逐年上升。校车作为一个接送学生的特殊车辆,近年才使用在我国的学校中。那对这种车辆的超员有那种规定呢,下面就驾驶校车超员有哪些处罚规定,这一常见的道路问题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开始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了有关校车严重超员的条款。为了与这一规定相衔接,修正案送审稿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作了修改。 按照相关规...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一个划分,在这方面交管部门是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而具体又该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二)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


·员工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有哪些?
    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是什么?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3、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我们身边好多车辆
    我们身边好多车辆,尤其是停在那些小区里面的车辆,不时的都会因为高空坠物而受到损坏,那么停车场高空坠物应该怎么办?根据相关办法,我可以知道,如果因为高空坠物而导致车辆损坏的是应该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高空坠物导致车辆损坏,我们应该就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


·小区内酒后开车算醉驾吗?
    小区内酒后开车算醉驾吗?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确了“道路”的范围,即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也属于“道路”范围,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小区内酒后驾车,算不算酒驾,要看小区性质,也就是说,要取决于小区究竟是开放式小区,还是封闭小区。比如,有门卫看管、社...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一般而言它包括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挂号费、检验费、治疗费(1)医药费是受害人在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治疗等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一般而言,医疗费是因为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除此之外还应当考虑因力比例来确定比例,同时还应当参照相关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来确定,最后由人民法院自行认定,发挥法官的...


·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系统的不断完善,汽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由此诞生了一个新生行业:汽车租赁。出于安全的稳定性,在租赁汽车时我们务必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及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那么,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一般包含哪些内容呢。下文我们将为您一一列举。 一、车辆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提供替换车辆时,出租方有权按如下原则收取停租补偿金,如车辆还回后需要延期修理,按同样原则收取维修期间补偿金:⑴无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