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

,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考虑,因此,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毕竟孩子只有一个,那么究竟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时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办法。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确定,通常有两种方法确定:

一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抚养协议,由一方抚养,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争端;

二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此时,法院就会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等要素,来决定离婚时孩子究竟归谁抚养。

(二)离婚时确定孩子抚养权的三个重要阶段。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就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考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阶段孩子的独立意识已开始逐步成长,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必然更注重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倾向跟随哪一方生活,那抚养权就更可能归那方。

此外,在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同时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四)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

子女抚养权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父母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但要是有多个孩子的家庭中,那么一方至少可以实际抚养一个孩子。而法官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之前,需要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审查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安排探望权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外,同时也需要对探望权作出合理的安排。对于未直接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就会实际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那么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安排探望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安排探望权 1、探望权的安排应与子女的年龄相一致。根据子女成长发展的规律,不同年龄段的子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父母协议探望权安排时尤其应注意...


·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本人认为应当尊重同居期间女方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共同小孩的价值,如果女方这些方面付出较多,即便是男...


·婚姻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最重要的是解除了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但除此之外还要求对财产做出分割。而此时能够进行分割的财产仅仅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部分,那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


·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违法吗?
    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违法吗? 一、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违法吗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2、《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3、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认定有什么?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不仅需要符合的条件与协议离婚不一样,在花费的时间方面也不能同日而语,很自然肯定是打离婚官司花费的时间是更多的。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


·同居多久能算作事实婚姻
    在80年代的时候,我国的法制还很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很薄弱,表现在婚姻上,就是有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只办酒席不领结婚证,这就可能会构成事实婚姻。那么,究竟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 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他的构成首先是男女有婚姻的意思并且有共同生活的实质,表现为社会上一般亦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只是缺少登...


·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确立了养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关于养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养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


·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该怎么算
    虽然我国对军人婚姻规定了很多保护,但也不是禁止军人与配偶之间离婚。而即使在离婚的时候比较特殊,但此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面,其实也是会按照普通离婚案件进行处理的。那此时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该怎么算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


·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您知道什么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吗?您知道为什么这些婚姻是无效的、可撤销的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我国现行...


·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双方就抚养权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有时候,法院会将孩子判给男方。那么,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吗?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


·一、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