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

据了解,亲友间合伙买房的现象并不少见,特别是在限购、限贷的政策下。虽然只要符合相关政策,两人甚至多人共同购买住房是可以的,但这类买房,房产共有方都可能面临相当风险。那么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双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具体而言,合伙买房可采取如下措施避免风险:
1、协议中中写明“按份共有”的份额
一套房产要登记多个产权人时,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大小,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常见为夫妻双方购房。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如果是亲友间合伙买房,一般采用后者。合伙买房应事先做约定,明确责、钱、权、利、房的归属,才能达到利益共存的基础。比如,房产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必须写清各自所占份额。
2、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可以合伙买房,但需要签订合伙买房的协议,“明账细算,越细越好”,各持一份。明确责、钱、权、利、房的归属,以期达到利益共存的基础。确定好协议内容后,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市各公证处都有针对这种情况的公证书,会表明各项注意事项。
3、协议中详细明晰权责
产权为两人所有,就可以购买。如果只有单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协议里还需要特意注明另一方须每月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等)方式向对方支付房贷月供。另外,协议中还要详细记录关于房屋方面的共同支出,如房贷还款额、物业管理费、各类清洁费等。
4、明确一起贷款的偿还方式
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就需有更详细的约定,约定款项的进出账户,每月还款也要通过银行转账。这么做可以尽量规避,一方将现金交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而没有出入账记录,以致产生纠纷后难以自证的风险。
二、合伙买房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两人或多人合伙买房,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能把一个人作为“主贷款人”,其他都是“共同贷款人”。确定主贷款人时,一般选择有贷款资格、还款能力强的那个。贷款过程中,主贷人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其他共有人均要在同一套个人抵押合同上签字(有配偶的一方,其配偶也要到场签字),表示同意将所购的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不过,这样并不能够完全规避风险。一旦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主贷款人要承担其他共有人不按约定还款的风险。也有一些银行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外,与所有共有人签订多方协议。多方协议明确了所有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房贷时,银行可以向其他共有人催收贷款。
另外,两人甚至多人共同购买住房,需要参与购房的所有人都符合目前的限购政策,即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没有本市范围内的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没有本市范围内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生活中,合伙买房风险较大,决定时要慎重一些。特别是近年来,住房贷款增长迅速加快,无论是一个人同时按揭多套房子,还是几个人合伙买房,经济风险都不容小视。因此,若是您想要与他人合伙买房,或者是在合伙买房后遭遇纠纷,那么都建议您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寻求帮助,及时化解纠纷、减少损失。



相关内容: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 一、房屋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房屋抵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的内容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用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款。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即抵押房屋的产权以及获得的借款金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偿还债务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抵押权人就要求行使抵押权了;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一、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套内建筑面积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房内楼梯按自然层楼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气道等面积。2、...


·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根据中国几千年风俗的沿袭,土地房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事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也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买卖。但是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2021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 一、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 为了加强管理的规范这一特殊的商品交易行为,而防止房产流通中很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纠纷,我国实行颁布了《城...


·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一、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


·可以在杭州社保补缴买房吗?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现代社会中人们所必备的一种保险,购买这种保险可以在很多方面比较便利。但是,缴纳社保必须是连续不能中断的,如果中断了就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于是就有人问,可以在杭州社保补缴买房吗?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社保断缴会受影响的项目 社会保险中断,会影响你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在杭州,很多政策与社保挂钩,社保中断将会影响到你购车、买房等。购房资格。2017杭州住房限购...


·无房可以和父母分户吗
    子女没有房子也是可以分户的。一、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二、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三、分户条件: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一、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法成立,不再强制要求当事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未办...


·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会产生一些纠纷,当然,
    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会产生一些纠纷,当然,要是当事人一开始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相比之下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对于租房中的纠纷,首先需要知道究竟会产生哪些纠纷,然后才能采取措施来解决。下面就让我们为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中的纠纷包括哪些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 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下面我们来详细比较一下: 一、房产赠与子女 如果房子没有贷款,父母和子女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2%,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有房...


·房屋继承口头录音算是放弃吗?
    房屋继承口头录音算是放弃吗? 一、房屋继承口头录音算是放弃吗? 法律的规定是书面放弃,在书面声明上签名或按手印都可以,但必须要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承权,想恢复继承权则需要由法院决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