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现如今,很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破产,根据我国的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但是这个申请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提出并被受理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债务人破产清算

(一)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律赋予了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权利,但对两者提出申请的要求却是不一样的。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否则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款“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须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要注意的是,我国暂时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破产法》适用的主体是企业法人。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破产法》的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被人民法院参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裁定终结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就其未获清偿的部分向投资人主张权利。

(二)怎样申请?

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提起破产程序,都要求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这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

1、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

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案件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申请,在立案时,申请人就须提供材料证明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一是提供《清产核资年检报告》和确切的债权债务凭证,

二是提供《终止执行裁定书》和生效的判决书。一般来说债权人是很难拿到《清产核资年检报告》,故只能起诉债务人还款,拿到终审判决后马上申请执行,在拿到《终止执行裁定书》后,再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律规定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破产案件是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实践中,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并对债权债务金额并无要求,但由于破产案须指定管理人,所以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垫付管理人费用,在笔者所在地的深圳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要求申请人先垫付管理费五万元。所以债权人申请的,事先最好了解清楚债务人的资产状况,避免未受偿还垫付了费用。

(三)破产的一般流程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组织对申请进行听证调查→

(1)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或提交材料不符合人民法院的要求,限期补正→补正仍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债务人未达破产界限的,裁定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的公司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宣告破产→

(a)处置清收破产财产→管理人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讨论→按员工债权、税务债权、普通债权的顺位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完结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注销破产企业。

(b)无财产可供分配的→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注销破产企业。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不一定是宣告破产,可以申请重整或者和解。但若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会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最终宣告债务人破产。同样,债务人不能执行和解协议或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债权人请求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后也会宣告债务人破产。

因为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如果提起破产程序,都是要求债务人要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才能被受理的。债务人如果提出了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还有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


相关内容: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股权质押,通俗点讲是权利质押的一种,为了更好的落实我国的担保制度。可是,股权质押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如果遇到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企业破产清算人员的组成 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企业清算过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5个顺序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5个顺序企业破产清算后,企业清算5个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几个股东可以发起破产清算? 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 (一)相同点。 (1)不论是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梳理企业资产与负债,终结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都可以由债权人启动清算程序。 (3)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同属司法清算程序,都是在法院受理后启动,清算组织同由法院指定产生并向法院报告工作,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履行基本相同的...


·公司解散应该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债权的司法理念。一种意见认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但财产...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详情可咨询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2、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


·强制执行中还能申请破产吗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与可不可以申请破产是没有关系的,申请破产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可以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一、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破产,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管理人进行调查并公示,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