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债权债务离婚时应如何分配?一、夫妻间债权债务离婚的处理方法
1、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2、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一,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能否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呢?《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一直坚持婚姻关系案件的审理不允许第三人参加的原则,所以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处理对外共同债务的负担问题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地位。如果认为上述决定不仅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债权人也有约束力的话,那么对债权人就很不公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法院在作出这些法律文书时,只是为了解决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之间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法院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离婚后夫妻债务的分割方法
(一)个人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
上面就是关于债权债务离婚时如何分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说,根据债权债务不同的产生原因最后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着也有所不同。如果是夫妻双方通过开办企业所取得的债权债务,则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最后的债权债务分配也有所不同。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相关内容:

·《民法典》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一、赌债、吸毒等违法借债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不少夫妻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欠下巨额的债务,债主也常常找配偶的麻烦,催其还债。这次,新规明确规定了,这些债务都不受法律保护。遭受非法借贷的债主恐吓、暴力威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保护自身安全。 二、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1、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2、夫妻个人债务: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由其继承人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二、丧偶后再婚以前的债务怎么办用债务人个人财产偿还,是夫妻共同债...


·对付欠钱不还的无赖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建议还是保全,我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


·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 赌博借的钱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恋爱阶段其实各方面都表现的很好,但是一旦结婚本性就暴露出来了,而也有那种婚后沾染上恶习的情况,比如吸毒、赌博。那其中要是男方婚后有赌博行为,并且因此对家庭、妻子不管不顾的话,此时女方可以要求离婚,不过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赌博怎么起诉离婚 只要有证据,如赌博的相片,证人证词以及其它证据,就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得到法院的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一、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一、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1、协商 2、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债务人欠钱不还可以动手打他吗? ...


·爷爷征信有问题孙子能贷款吗
    可以贷款。征信不良主要是对当事人本人以及子女有影响,对孙子没有影响。同时不管是当兵、上大学还是考公务员,政审都只涉及到父母一代,现在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一代,不予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对于欠钱不还好的亲戚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好的亲戚怎么办?1、双方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二、债务纠纷官司起诉时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 无事故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05毫克/100毫升的处罚金数千元并且会被法院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 如果没有酒驾前科、超员超载等从重情节,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


·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一方借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


·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一、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1、通过第三者和借款人取得联系,重新协商借款还款方法。放款人必须明白,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借贷合同属非法合同,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但是“借钱要还”,”重合同,守信誉“,这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借款人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在此前提下,双方重新商定新的和法规没有冲突的借还款合同,并有第三方协调执行。 2、如果和借款人多次协商,无法取得一...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 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居间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现住址: 委托方由于__企业生产_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特委托居间方向出 借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 _元(大写) 。 经过双方协商,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方全权委托居间方办(理)借款相关事宜。 二、委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居间方交付贰...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当要成立分公司或者总公司变更名称时,就需要出具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那么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什么意思呢?承诺书包括的内容是什么呢?以下是为您编辑的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以及范文。 一、承诺书的意义 承诺书意思明确,具担保合同效力 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