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遗弃现象都经常发生,但是不是所有的遗弃都可以定罪为遗弃罪,遗弃需要达到一定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才能定义为遗弃罪,遗弃罪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些构成要件包不包括遗弃时间的长短是很多人疑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遗弃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呢?

一、遗弃罪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遗弃罪时间
1、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没有对时间的规定。
2、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才能定罪,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情况。
三、遗弃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从遗弃罪的定义以及构成要件来看,遗弃罪对于遗弃时间的长短没有界定,因此遗弃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这个无法确定,除了时间还要看遗弃是否达到了遗弃罪的其他要件,例如有义务抚养也有能力抚养,但是却没有抚养,而且造成恶劣的后果的,这样才构成了遗弃罪,才会按照遗弃罪论处。



相关内容:

·被判缓刑要开除吗 被判缓刑是否要开除
    不少犯罪的人其实都是有正经工作的,而要是犯罪较轻,并且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那么要是被告被判缓刑要开除吗?这是对单位而言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被判缓刑要开除吗 不是必须开除,而是可以辞退(也可以不辞退)。 缓刑是指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加重处罚的事由有哪些 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强奸行为在我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此时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要是有轮奸行为的话,这时该如何对轮奸判刑处罚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刑法的规定可以将强奸罪定义为违背妇女意...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


·斡旋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说到受贿您肯定都知道是什么吧,受贿的形式多种多样,斡旋受贿就是其中的一种,那斡旋受贿究竟是怎样的呢?斡旋受贿罪立案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什么是斡旋受贿罪斡旋受贿罪也有称间接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对此种行为,理论...


·刑事自诉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可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


·如何认定爆炸罪?认定爆炸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有的时候,不法分子利用各式各样的炸药来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以试图危害公共安全,这在刑法意义上被称为“爆炸罪”,要受到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制。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爆炸罪?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爆炸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


·诈骗多少钱死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严格规定了犯罪事件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来判多少期限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挑衅法律的权威。那么诈骗多少钱死刑,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诈骗罪如何量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常州市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而不能是人。行为人涉嫌构成此罪的,就要依法进行对应的处罚。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要是在常州市犯敲诈勒索罪的话,具体该如何来处罚。我们带来相关的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按下述敲诈勒索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二年内三次敲诈勒索,或者敲诈勒索数额达4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设定的构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断标准也应具体分析。各类既遂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同,并有刑法做了具体规定,这正符合构成要件说的要求既犯罪行为构成一定要件就为既遂。犯罪未遂的三标准: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九条犯罪...


·串通招投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串通招投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