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一、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要怎么写,应当包哪些内容怎么写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如下:
1、抵押合同的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民间借贷抵押纠纷该怎样维权
民间借贷抵押纠纷的维权如下: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第三人担保时要签订抵押合同。
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3、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办理登记手续。
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4、建议不用唯一的住房做担保,风险大。
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相似的情况是,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
抵押合同虽然可能仅是从合同,但一旦该合同无效,那也会影响主合同的履行,甚至是债权的实际实现,由此可见,抵押合同在实际交易中亦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当您需要写抵押合同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审核一下合同。



相关内容:

·多个合同诉讼可以合并处理吗?
    多个合同诉讼可以合并处理吗?1、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法院将会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合并审理,节约法律资源,提高法律效率。2、即使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的合同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向法院起诉多个案件,人民法院可能视情况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


·合同到期了代通知金是否需要支付?
    合同到期了代通知金是否需要支付? 合同到期即终止,用人单位不用通知,只有在劳动合同法40条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 一、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国际贸易运输合同范本及内容 合同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一)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合同的履行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履行的过程需要注意很多的细节。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中吗?现在就由我们来给你们解答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中吗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合同保证人可以只有一个,律上没有规定合同中的担保人最多能有多少。正常情况下,担保合同都是一个人担保。金额较大的,才要求有多人担保。实际上,担保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担保人的财产数量。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


·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而导致合同无效。而在合同无效后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呢?都说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当然从本质上来讲他们还是不同的,那到底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


·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三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二、诉讼时效已过答辩状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包,男,汉族,出生于1981年6月15日,住址省市31号被答辩人:,男,...


·合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量的钱款。损害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定数量的钱款。从概念上可以看出,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区别:(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办? 实践中,有的法院,有的法官认为,只要没有约定,就不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的判决是对法律规定的曲解。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有批复和解释,就此作出原则性规定,即借款合同之外的其他债务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该参照借款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来执行。 二、借款合同纠纷之外其他欠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说:“...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听到合同两个字,似乎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所保障。然而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需要很清晰的理解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合同订立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


·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