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最重要的是要赋予这个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还不还款的话,可以由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当然要有这样的效力,还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这样的条款也可以在债务关系确立的时候就一并写入合同中。
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只在提起诉讼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诉讼获胜方能够在诉讼中获取最大的权益。一旦法院接受了诉讼保全的申请,那么法院就会马上冻结被保全方的资产,诸如银行存款,到期债权等等直到诉讼程序终止。在几个月中失去大量的流动资金,在经济社会中是非常致命的。一般来说被保全的当事人如果债务关系明确的话,为了尽量减少损失会尽快还款,因为即使官司打下去结果也不会两样。而这样做对于债权人而言,其合法权益的维护就有了很好的保障。
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求有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担保和负担保全的费用。所以在债务关系不是非常确凿的情况下采用诉讼保全时应当谨慎。
我们就为您介绍上述两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若想要通过诉讼方式催讨欠款的话,建议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才能避免赢了官司,但对方却没有钱可以偿债的情况出现。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相关内容: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一、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欠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


·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被继承人财产
    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被继承人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2、区分继承人所...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债权债务法,债权人取得债务偿清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债务人在世时,债权人采取合理的追债并走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流程;二是当债务人死亡后对于债务的处理:如确定被告主体的合理合法性,判断被告及原告主体的利害关系和因果联系等等。下面提供的是关于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的相关问题以及解决建议。首先债权人对债务负责人身份合理性的确定。债权人应明确债务继承人是指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对债务的偿还和处理。同时,...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前,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仔细审阅了检察院移送法院的全部案件材料,现结合庭审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涉嫌犯罪的主体及指控的犯罪数额、陈某某所起的作...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一、关于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


·公司恶意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恶意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恶意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际的状况是资金容易出现短缺,此时为了融资的需要,公司或者企业会以应收账款来质押,一旦质押期限届满质权人没有受偿,那么作为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就成为了一个难题。今天,的我们就为各位讲一下如何解决该难题,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应收账款质押权...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夫妻的感情破裂怎么认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


·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应该怎么办一、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只要债权人不断...


·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借了别人的钱却不主动归还。有时候,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密切,不好意思主张债权,或者是由于债权人的疏忽大意忘记讨债,导致借款人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那么此时,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换句话说,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呢?下文将作一个详细的解答。 一、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